受重庆市巴南区人民法院委托,定于1月25日10:15开始依次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互联网竞价方式进行公开先整体后分零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巴南区明禹机械厂所有的机器设备一批。整体拍卖保留价:63.3528万元,整体竞买保证金:6.3万元。分零情况详见下表:
序号  |   物品名称  |   品牌型号  |   数量  |   拍卖保留价(万元)  |   竞买保证金(万元)  |  
1  |   液压机  |   YZW-27-500  |   1台  |   19.404  |   1.95  |  
2  |   中威液压机  |   YZW-32-315  |   1台  |   5.04  |   0.51  |  
3  |   开式可倾压力机  |   JB23-100  |   1台  |   2.31  |   0.24  |  
4  |   立式炮塔铣床  |   GKX-325  |   1台  |   0.798  |   0.08  |  
5  |   液压摆式剪板机  |   QC12Y-4*2500  |   1台  |   1.494  |   0.15  |  
6  |   普通车床  |   C620-1  |   1台  |   1.026  |   0.11  |  
7  |   丰德数控CNC加工中心  |   
  |   1台  |   21.168  |   2.2  |  
8  |   铣床  |   VMC-1060  |   1台  |   9.3744  |   0.94  |  
9  |   行车  |   5T  |   1台  |   1.3944  |   0.14  |  
10  |   行车  |   10T  |   1台  |   1.344  |   0.14  |  
以上信息均源于评估报告。
二、标的物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物存放地(巴南区民禹机械厂内)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可通过线上(通过互联网方式)或线下(到重庆联交所现场)两种方式报名,竞买人应在1月23日(到账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并与1月2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拍卖成交后,由执行法院负责标的物交付。
2、标的物移交以现场实际数量及实物使用现状为准,若与本公告载明的数量、规格型号有出入,拍卖成交价及佣金不作调整。
3、竞买人自行实地考察标的物实物是否与评估报告上的机器设备一致,并承担相应风险。
4、标的物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费用(包括但不限于拆卸费、搬运费、存放费等)及相关安全责任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5、请竞买人在报名前详细阅读评估报告、竞买协议等材料所披露的内容,认真查看标的物,充分了解标的物现状和瑕疵及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竞买人完成报名手续,即视为已完全了解并认可标的物的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并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以现状竞买本项目。
6、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并以现金以外的转账方式缴入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支付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缴款项退回原账户。
7、竞买人通过互联网方式报名时,不得多人联合竞买,需办理多人联合竞买的竞买人请到重庆联交所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8、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当在拍卖成交后7日内将价款全额划到法院指定联付通账户。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23-63622166 63622131 顾老师QQ:17259158
重庆联交所地址: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3-66223139
市高院监督电话:023-67673247 676734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