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7年1月12日15时,在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衡阳分中心(以下简称衡阳分中心)依法按现状采取网络竞价方式公开拍卖下列标的:
标的一:衡南县咸塘镇郑家湾村沙厂机器设备,包括制沙机、破碎机、运输机等25项,起拍价194.1696万元,保证金20万元。
标的二:衡南县咸塘镇郑家湾村沙厂建筑及构筑物,包括活动板房、配电房、皮带机构筑物等共15项,起拍价人民币29.16万元,保证金人民币5万元。
上述标的优先整体拍卖,整体保证金25万元。
标的查勘、咨询、报名及缴纳竞买保证金截止时间为1月11日17时前,竞买人必须以转账方式(不接受现金缴存)将竞买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缴至如下账户(账户名称:湖南省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有限公司司法拍卖保证金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湖南省分行营业部, 账号:4300 1785 0610 5252 7637),并凭付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衡阳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后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省高院监督电话:0731-82206302 委托法院:0735-2896109 工商:0734-8813188
有意竞买者详询湖南新资源拍卖有限公司 电话:18874275325 韩先生
衡阳分中心咨询 电话:8148918尹女士
湖南新资源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