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医大附属巢湖医院报废锅炉转让
发布:安徽产交所
拍卖时间:01-1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余希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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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报废锅炉转让(降价挂牌) |
所属行业: | 编 号: | XC16AH10000000 |
所属地区: | 安徽省-巢湖市 | 参 考 价: | 1.17万元 |
发表日期: | 2016-01-05 | 项目来源: |
项目说明
项目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报废锅炉转让(降价挂牌) |
项目编号 | XC16AH10000000 |
转让方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
委托方名称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 |
标的物概况 | 本次转让标的为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一台报废处置锅炉。标的详情参见《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安联信达评字【2015】第160号)。 |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安徽安联信达资产评估师事务所 |
评估报告书编号 | 皖安联信达评字【2015】第160号 |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
评估基准日 | 2015-11-23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1.3万元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1.17万元 |
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 1、意向受让方须是具有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资格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未办理工商登记或者工商营业执照登记的经营范围未包括生产性废旧金属回收的不得参与受让,受让企业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 2、受让方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后5个工作日一次性付清全部转让价款; 3、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公告期限 | 自公告之日起【10】个工作日(【2016-01-05】至【2016-01-18】止)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 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挂牌期满后,如征集到一家意向受让方 |
受让登记 | 意向受让方应于公告期内携带以下资料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提出受让申请,办理相关手续并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人民币【0.6】万元(到账截止时间为2016年【1】月【18】日,不计息)。 1、安徽省级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受让申请书; 2、意向受让方应提交企业营业执照副本、组织机构代码证、法定代表人身份证、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以上四项材料须提供原件,审查后归还);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等相关受让文件; 3、意向受让方在递交受让申请时须向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缴纳竞买保证金(不计息)。意向受让方最终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递交的全部保证金可直接转为转让价款的一部分;未能被确定为受让方的,由安徽省产权交易中心在5个工作日内原渠道退还全额保证金。 4、本公告“意向受让方应具备的基本条件”栏要求的相关资料。 以上资料须提供原件或盖有本单位公章的复印件。 为保护转让方及真实意向受让方的合法权益,杜绝非真实意向受让方,转让方再次作出特别提示,设定如下内容作为要约,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并缴纳竞买保证金,即视为对本次交易事项充分了解并完全接受标的全部情况。非因转让方的原因,出现以下任何一种情况时,转让方有权扣除意向受让方已缴纳的全部保证金,作为对转让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 (2)在网络动态报价中,意向受让方均未有效报价的; (3)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后规定时间内拒绝签订《竞价结果通知单》和《产权交易合同》的。 |
交易方式 | 该项目采取网络动态报价、最高报价者得的方式确定受让方。我中心指定金马甲网站为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平台,依照《网络动态报价指引》(见附件)和《网络动态报价须知》(见附件)组织竞价。 本次网络动态报价分为自由报价和限时报价两个阶段。 1、报名登记时间: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8】日17:00时。 2、自由报价期:2016年【1】月【5】日至2016年【1】月【19】日9:30时止。 3、限时报价期:2016年【1】月【19】日9:30时开始。 |
特别事项说明 | 1、转让标的交付类型、数量和交付状况以实际勘查为准,受让方不得在受让后对标的提出任何异议; 2、锅炉及其部件不允许二次利用,仅作报废处置; 3、转让标的的拆除和运输工作由受让方负责。受让方首次进场前,应与转让方签订《安全拆除协议书》,并向转让方缴纳“履约、拆除、安全保证金”人民币5000元。因标的属特殊设备,受让方应安排具备特种设备安装、改造、维修许可证(锅炉)相应资质要求的专业人员进行拆除,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相关法律、法规执行,服从转让方管理; 4、受让方须在接转让方交付标的通知后10日内完成相关拆除、运输及清场工作。受让方应在规定时间及转让方指定范围内,按转让方的拆除要求进行拆除、运输,在拆除、运输过程中,发生的相关费用由受让方自行承担,受让方应对拆除、运输全过程的人身及财产安全承担全部责任,如对转让方物品产生损坏的需赔偿。受让方拆除、运输工作全部完成,经转让方验收合格,转让方根据实际情况退还相应的“履约、拆除、安全保证金”。 5、标的具体情况参见《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安联信达评字【2015】第160号)。 6、需现场勘查的意向受让方,请联系现场勘查人员。 |
备查文件 | 《安徽医科大学附属巢湖医院资产评估报告书》(皖安联信达评字【2015】第160号) |
其他说明 | 现场勘查人员:黄文龙 联系人电话:13966382731 |
联系方式 | 联系人 | 联系电话 |
姚女士 | 62871622 |
交易机构传真 | 6287160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