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拍卖标的:日立牌液压挖掘机(机型:ZX240-3G,机号:HCMBWKOOJ0002046,发动机号285155)现登记在贵州贵州中孚工程机械有限公司名下,挖掘机详细信息请查阅《拍卖标的物情况说明书》。起拍价人民币69.03万元,保证金11万元,加价幅度2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本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7月4日10时起至2015年7月12日16时止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请竞买人务必与执行法官提前一天预约后统一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拍卖需2人以上报名才能拍卖。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物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网上拍卖不需要支付佣金。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本院制作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到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本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7月25日16时前缴入本院指定账户(户名:纳雍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纳雍县支行,账号:2384600104000770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竞买人在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857-3530590、18008572976(马法官)
监督电话:0857-3536378
联系地址:纳雍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