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2月18日上午10时在汇其乐大厦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坐落于北京市密云县百世城商业街9号楼101、103室营业房,为国有出让商业用地,房屋建筑面积174.6㎡,起拍价115.34万元,保证金12万元。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形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者成交。
三、竞买登记:参加竞买者须向法院缴纳保证金(温岭市人民法院松门人民法庭,中国建设银行松门分理处,33001667151050000801)。持法院收款凭证及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到本公司(路桥区商海北街1号)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三个工作日内向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1年2月17日下午4时止。
五、特别说明: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