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1月5日16:00时对以下标的按现状依法在重庆联交所以电子竞价方式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渝中区大同路16号新东方女人广场负一层D6号商铺建筑面积,60.48m2,拍卖保留价120.48万元,竞买保证金12万元。
二、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1年1月4日前(到帐为准)将保证金缴至指定帐户(收款单位:重庆市渝中区人民法院;开户行:招商银行重庆上清寺支行;账号:123904883710601),并于2011年1月4日(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重庆联交所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殊说明事由:
1、标的已整体出租(商铺名称为鑫源美容美发),租赁情况不详。
2、标的在移交及过户中所涉及的税、费和欠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五、联系电话:63638106 63622148 李老师、彭老师
委托法院电话:63905738
市高院监督电话:67673165、67673497
联交所地址:重庆市渝中区民族路101号交易大厦5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