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并经甬土资拍【2010】205号核准,定于2010年12月8日上午10时在宁波金诚拍卖有限公司拍卖厅对以下标的进行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市江北区姚江东路1110号(锦江花园)(1-7)G-5商业用房,建筑面积181.51㎡,国有出让商业用地,土地使用权面积30.04㎡;起拍价223.6万元,拍卖保证金25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保证金交纳及竞买登记:竞买人须于2010年12月7日下午4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帐户(户名:浙江省宁波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款专用户,帐号:574903273210301,开户银行:招商银行宁波分行营业部),并于2010年12月7日下午5时前携带有效证件和保证金收据办理拍卖登记手续。
四、看样时间: 2010年11月29日—30日;竞买人可自行实地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相关事宜。
注:本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本标的有关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拍卖会场。
联系电话、地址:87715615 877129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