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兴广汇南路1720㎡商业房拍卖
发布: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9-2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2次
编辑:刘振贤
关注: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9月21日10时至2016年9月2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拍卖时间为:
第一次拍卖:2016年9月7日10时至2016年9月8日10时(延时除外)
第二次拍卖:2016年9月14日10时至2016年9月15日10时止(延时除外)
第三次拍卖:2016年9月21日10时至2016年9月22日10时(延时除外)。如当次拍卖成交,将不进行下一次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宜兴市宜城街道广汇南路72号商业房地产,房屋建筑面积为1720.87平方米、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580.3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房屋总层数为4层。拍卖对象外立面贴墙砖,钢化玻璃落地门;内墙刷乳胶漆,地面铺地砖及木地板,吊顶。本次拍卖不考虑装饰装修对评估价值的影响。设备设施:具备供水、供电、通信、有线电视等条件,能满足日常生活的需要。层高:净高约3米。平面布局:广汇南路72号、广汇南路74号二至四层已打通,空间布局合理,采光、通风较好。建成时间:2006年。维护状况:设施设备维护状况良好。完损状况:估价对象的主体结构维修保养较好,成色较新,使用状况较好。物业管理:有物业管理。拍卖对象房屋评估价为1194.8万元。
起拍价:第一次1194.8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加幅度:10万元。
起拍价:第二次955.84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加幅度:10万元。
起拍价:第三次764.672万元,保证金:80万元,增加幅度:8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宜兴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9月16日起至2016年9月21日止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9月30日10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宜兴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宜兴支行,账号:811050101250032293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10-87963654,
监督电话:0510-87963891
联系地址:江苏省宜兴市教育西路51号
江苏省宜兴市人民法院
二0一六年九月十六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