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安经济开发区罗江规划36㎡商铺拍卖
发布: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刘振贤
关注:
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8月15日10时至2016年8月16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福安市经济开发区罗江规划十七米路北侧、规划江滨大道西侧B#112号店铺。《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编号:安房预许字第26号。《国有土地使用证》:安政国用(2011)第2460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字第35981201108002号。《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编号赛开建施352202201105060101。建筑面积:36.58平方米。土地使用权面积:所在楼盘共有2307平方米,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土地终止期限:2060年10月。建成年份:2013年。
起拍价:29.2万元,保证金:3万元,增价幅度:0.2万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8月8日起至2016年8月14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安排2016年8月12日上午9时至10时集中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6年8月14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8月22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福安市支行,账号:140700250902210873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3-6587627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593-6568352
宁德市福安市人民法院
二〇一六年七月二十八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