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5年12月3日上午10时,在梧州市鸳江丽港6号楼5层标准拍卖厅举行拍卖会,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合拍卖方式按现状对以下标的进行公开拍卖:
1、梧州市龙圩镇龙泉路西里四段16号房屋一幢。建筑面积143.69㎡,拍卖参考价:32.24万元,竞买保证金:6万元[用途:(2015)梧法拍字第184号的保证金]。
竞买人应于2015年12月1日16时前将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广西壮族自治区梧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账号:20314001040002767;开户行:农行梧州分行金祥分理处),并持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和本人身份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请相关权利人到法院主张相关权利和参加拍卖会,逾期不按要求办理竞买手续参加拍卖会,视为弃权。产权变更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所产生的一切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标的展示时间: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11月30日
公司地址:南宁市新民路59号太阳广场A栋27层2703室
联系电话:0771-2100861、0771-2101618(传真)
18907719505(罗先生)
法院监督电话:0774-2813762
广西春生拍卖有限责任公司
二0一五年十一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