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红桥区钧和里32门旁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 |
项目编号 | GR2015TJ1000338 | |
转让方名称 | 天津市天泰染织有限公司 | |
标的名称 | 天津市红桥区钧和里32门旁公有非住宅房屋使用权 | |
资产来源 | 国有企业法人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基准日 | 2015-07-31 |
资产评估值 | 721.020000(万元) | |
挂牌金额(法院委托拍卖项目此项为参考价) | 800.000000(万元) | |
交易方式 | 网络竞价 | |
挂牌日期 | 2015-10-22 | |
挂牌截止日期 | 2015-11-04 |
房 屋 建 筑 物 | 坐落位置 | 钧和里32门旁 | ||
房地证号 | 无 | 土地使用权面积总计 | ||
附属设施 | 无 | 建筑面积(平方米)总计 | 538.62 | |
设计用途 | 营业 | 土地使用权类型 | 无 | |
租赁情况 | 有 |
批准单位名称 |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交 易 条 件 | 信息发布公告期 | |||||
信息发布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按照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挂牌,延长次数2 | |||||
信息发布期满后,如征集到两家及以上 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 | 网络竞价 |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无 | |||||
保 证 金 设 定 | 交纳金额 | 240.000000(万元) | ||||
交纳截止时间 | 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 | |||||
交纳方式 | 现金 支票 网上支付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为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或法人。 2、受让方须以单个主体名义(法人、自然人)登记受让,并遵守本次资产转让公告的有关条件,不接受联合体报名。 3、挂牌受让价格为800万元。 4、意向受让方在被确认受让资格后三个工作日内,需交纳240万元保证金,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5、挂牌期满时如只征集到一个意向受让方,该保证金自动转为相应交易价款。若产生两家(含)以上合格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转让,其保证金自动转为竞价保证金,经竞价确定的最终受让方,其保证金转为相应交易价款。未确认为受让方的按照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有关规定和程序原额原路径退还。 最终受让方应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正式签约后,该保证金转为首付结算款,其余款项必须在正式签约后 3 个工作日内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进行登记,即表示已充分了解并认可该房产所涉及的租赁、清场、过户、未来规划等相关情况,并已完成对该房产现场状态的实地踏勘,且认可该房产现状。 7、产权交易手续费、网络竞价费用及房产变更、过户、转移所发生的契、税、费等全部(包括转让标的时转让方开具发票产生的税费及政策规定由转让方承担的费用)均由受让方承担。 8、出现下列情况之一时,意向受让方所缴纳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 (1)意向受让方提出受让申请后,又单方撤回申请的; (2)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未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书面通知期限内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3)正式签约后,未在 3 个工作日内将余款打入天津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 (4)产生两家及两家以上意向受让方后,按照产权交易中心的有关规定进行竞价,出现意向受让方不参加竞价的;或对起拍价(800万元)不应价导致流拍,无法确定最终受让方的; (5)受让方在天津产权交易中心出具鉴证书当日未将《委托付款通知书》及相关材料交付天津产权交易中心。 9、受让方自行办理所受让标的变更及过户手续,转让方予以配合。 10、该标的现状有3户租赁户,由受让方负责清场,因清场可能产生的全部费用及法律纠纷由受让方承担。 | |||||
其他需要披露的内容 | 一、该房屋共有租赁户3户,均签有房屋租赁协议,合同期为2015年7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具体情况: 1、承租人:天津市威浩盛世电料经营部 租赁面积:187.75平米 2、承租人:天津市德诺装潢印刷有限公司 租赁面积:121 平米 3、承租人:李锡键 租赁面积:139.37平米 二、标的情况见《评估报告》、《房屋租赁协议》等相关备查材料。 | |||||
代理机构名称 | 天津纺织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经 纪 代 理 人 | 李琳 | 联系电话 | 60405907 | |
附件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