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委托,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以下简称“本中心”)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对泉州展览城宾馆及其附属餐厅办公室等房屋承包经营权进行公开竞价,欢迎符合条件的意向承包人前来参与竞价。现将有关情况公告如下:
1、项目编号:ZL2015490
2、竞价标的:泉州展览城宾馆及其附属餐厅办公室等房屋承包经营权,承包范围为泉州展览城宾馆现有经营管理的所有房屋,包括一层大堂、三、四层客房、办公室、库房等144间(套)及展览城有限公司现有配套宾馆的二楼房屋,包括厨房、餐厅、办公室等22间,共计166间(套)(具体详见承包合同),该标的位于泉州展览城商贸小区内,建筑面积 8174.41㎡。普通装修,配备一部电梯。标的以现状为准。
3、每平米月承包费挂牌价:捌元整(¥8.00)。
4、合同期限:8年。
5、装修期:60天。
6、承包费支付方式:每季度支付一次,承包人应在每季度第一个月5日前缴清。
7、承包费递增方式:从第三年起每年承包费递增1元/月·平方米。
8、用途:酒店、公寓或商务场所。
9、押金:肆拾万元整(¥400,000.00)。
10、交易保证金:伍拾万元整(¥500,000.00)。
若竞价成功,交易保证金自动转为标的押金。若有不足,则不足部分由承包人于缴纳第一期承包费时一并汇入泉州市产权交易中心指定账户;若有余款,则余款直接用于抵作第一期承包费。若竞价不成功,中心在确定承包人次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按原汇入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价人。承包人授权他人办理竞价手续的,须以银行转账的方式缴纳交易保证金。交易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价人名称一致,用途请注明“交易保证金”字样。
交易保证金账户以意向承包人领取的《公开竞价文件》为准。
11、特别提示:
(1)若竞价成功,标的将在《承包合同书》签订之日当月月底前移交。
(2)本次公开竞价采用网络动态报价方式确定承包人:各承包人在规定的竞价时间内登录金马甲网站的动态报价大厅进入本项目标的进行报价,按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承包人。
(3)标的按现状承包。
(4)不论标的所实际可使用面积多少,承包面积以公告面积为准。
(5)承包标的的月承包费按下列公式计算:月承包费=成交单价×【泉州展览城宾馆及其附属餐厅办公室等房屋建筑面积(8174.41平方米)】,成交单价按竞价结果确定。
12、意向承包人应当具备的基本条件:合法存续的企、事业单位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13、对承包人的主要要求:
(1)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2)承包人应于竞价成交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佣金、第一期承包费及押金等款项汇达本中心指定账户,并携带付款凭证至本中心签署《竞价结果通知单》。本中心将在收到签章的《竞价结果通知单》及上述款项后当场发出《合同签订通知书》。承包人应于《合同签订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与委托方签订《承包合同书》。
(3)承包人不得改变原建设图纸设计之建筑结构和消防通道功能,不得阻断消防通道,保障消防安全。
(4)其他详见《承包合同书》。
14、意向承包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包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交易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5)经意向承包人或受托人签章的《网络竞价承诺函》;
(6)经意向承包人或受托人签章的《承包合同书》。
有关单位或个人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交易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价人。
15、公告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1月4日。
16、交易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2015年11月4日17时。
意向承包人应至金马甲网站注册用户名,并于2015年11月4日17时前至本中心(地址:泉州市丰泽区妙云街泉州劳动保障大厦十楼)办理报名竞价手续,并登录到金马甲动态报价大厅申请参与本场竞价。
17、看样时间:2015年10月22日至2015年11月4日(正常工作时间,节假日除外)。
18、澄清、修改文件时限:意向承包人若要求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澄清,应在报名截止时间前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提交书面材料。委托方和本中心可以在2015年11月5日9时前对《公开竞价文件》进行修改、补充,并按照《网络竞价承诺函》的约定进行通知。
19、竞价时间及加价幅度:
标的序号 | 标的名称 | 挂牌价 (元/月·㎡) | 承包期 (年) | 加价幅度 (元/月·㎡) | 限时报价阶段开始时间 | 限时报价周期 |
1 | 泉州展览城宾馆及其附属餐厅办公室等房屋 | 8 | 8 | 0.5 | 2015-11-5 10:00 | 90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