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兹定于2014年11月4日13:30在上海市公共资源拍卖中心(乔家路2号)2号拍卖厅举行房地产拍卖会(开通网络同步竞价)。
拍卖标的如下(【】内为保证金数额): 1、无锡市广益路301-2107室、2108室、2109室、3105室、3106室、3107室、4032室、4033室、4034室商业房地产整体拍卖(建面合计:1275.34㎡)【50万元】;
电话咨询,预约看样。咨询地点:上海市四川北路73号(近天潼路)206室房产部咨询电话:021-63572599,021-63077777 陈先生
注意事项:① 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自然人,提交相关资料和身份证明办理登记手续,预付【】内的保证金后方可参加竞拍。② 竞买人须在2014年11月3日15:00前将保证金支付到本公司帐户并办妥竞买登记手续。支付一份保证金只能竞得一项标的。③ 第1-3、6号标的的合法承租人分别享有相应标的的优先购买权,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优先购买权人务必准时参加拍卖会,无法通知或经通知不到场,不影响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若要行使优先购买权,凭相关证明材料并按照拍卖公告中竞买要求办理相关手续后参加竞买,未准时办理竞买手续,视作放弃优先购买权。
瑕疵说明
1.室内房型以打通使用,室内结构已改变,目前空置。本次拍卖按现状整体拍卖,室内所有物品均不包含在本次拍卖之中。2、原权利人与无锡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已签订了商铺委托经营管理协议,委托经营期自2010年10月31日起至2025年10月30日止。根据该协议无锡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享有同等条件下的优先购买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依照相关法律规定自行与无锡五洲国际商业运营有限公司办理委托经营管理协议的履行、变更等手续并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责任。3、拍卖成交后委托方只出具相关法律文书,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手续。在办理过户及进户手续时所涉及到的所有费用及欠费均有买受人全额承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