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商丘市 睢县民法院定于2014年11月10日10时起至2014年11月1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就有关的网上拍卖事宜敬告各位
一、拍卖标的:1.拍卖标的:孟祥云所拥有的位于睢县匡城乡徐天寺村临睢后公路南侧住宅房产,建筑面积257.53平方米,北屋底上两层,东西宽为15.8米,底层临睢后公路为门面房,东层三间(含一间门楼)。起拍价:218400,保证金:30000元,增价幅度:2000元。评估价:2184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睢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睢县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10月27日起至2014年11月6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提前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 2014年11月13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睢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建行睢县支行,账号:(4100点击查看00764)并在2014年11月15日 前凭法院财务收据,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河南省商丘市睢县人民法院(地址:睢县民太路北段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网
举报监督电话:点击查看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法院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点击查看
睢县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