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 卖 公 告
受鹤壁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12月27日上午11时在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郑州市铭功路83号豫港大厦27楼)公开拍卖:位于鹤壁市淇滨区华夏南路正阳广场小区3#楼1-2层东五户的房产一处(房产证号:鹤房权证市字第1101011530号,结构:钢混,用途为:商业,建筑面积约:351.79㎡)。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www.rmfysszc.gov.cn)查询。现在公告通知案件当事人按时参加拍卖会,拍卖标的物的相关权利人及时向法院主张自己的合法权利,逾期主张者视为放弃权利,并承担相应法律后果。有意竞买者请于2013年12月26日16时前向指定账户缴纳保证金50万元(开户银行:建行河南鹤壁广场支行,户名:鹤壁市淇滨区财政局国库支付中心,账号:41001501424050000841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 若不成交全额无息退还)并向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确认报名。竞买人持有效证件到河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手续。 标的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标的展示地点:标的物所在地拍卖公司电话:0392-3350509 13849208203 产权交易中心电话:0371-66285715 66285716 工商监督电话:0371-68852699 法院监督电话:0392-3380792 0392-3385633 鹤壁拍卖行有限公司 2013年10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