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5月8日下午2时30分在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第九审判庭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位于宁波市镇海区清川路新49号1-17室的商业用房,房产证号:房权证镇城字第2006004513号,证载建筑面积28.61㎡,土地证号:镇国用2007第0000636号,证载土地面积9.25㎡,国有出让商业用地。起拍价:50万元,拍卖保证金:1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刊登之日起至2013年5月6日下午4时止自行看样或与本公司联系看样。
三、注意事项:
1.竞买人须于2013年5月7日上午11时前将拍卖保证金汇入法院指定账户(开户银行:浦发银行镇海支行,户名: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执行款资金专户,账号:94100155260000301)。2.竞买人凭银行收款凭证到宁波市镇海区人民法院509室换取收款收据。3.竞买人于同日下午4时前凭法院收据及有效身份证件(均原件)到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或者先将法院收据、有效身份证件及联系方式传真至拍卖公司,并携带原件于5月8日下午2时30分前到拍卖会现场办理竞买登记手续。
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即不达到保留价不成交。1、本次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拍,如不登记参加竞拍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利。2、与本标的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请于拍卖日到场。
四、联系方式:0574-87173886 87173876 传真号码:0574-87075751 法院监督:0574-86378053 工商监督:0574-862670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