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4月3日上午10时在永康市华丰东路69号三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永康市东城花园大道993号1-4层房屋一幢,建筑面积约1238.75㎡,起拍价700万元,交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日起至2013年4月2日止;标的物现场。
三、注意事项:
有意者自公告之日起到本公司(金华市婺州街298号4楼)或4月2日上午9时至下午4时到永康市华丰东路69号3楼华丰拍卖办理咨询报名登记手续,在标的物所在地预展。有意者请交足保证金(户名:永康市人民法院,账号:33001677235053003074,开户行:永康市建行营业部),携带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报名。如竞买不成功,保证金(不计息)在三个工作日内全额退还。
注:请该标的案件相关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放弃相关权利。标的过户中所产生的一切税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标的如撤拍,委托人和拍卖人均不承担任何责任和费用。
四、联系方式:0579-83183003 15888999099
金华华丰拍卖有限公司
浙江成龙拍卖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