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定于 2014年6月12日10时,在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以电子竞价方式,依法对以下标的物按现状公开进行司法拍卖,现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物(以下简称标的物):秦皇岛市抚宁县联社本部股金所有权,股金证股金账号:430010180000330531,拍卖保留价150.2万元,竞买保证金15万元。
二、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4年6月10日16时前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帐户(收款单位:河北产权市场有限公司;开户行:中国银行河北省分行营业部;账号:101310112480;以到帐为准),并于2014年6月10日16时前凭银行出具的竞买保证金交款凭证及有效证件到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办理竞买登记手续,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核对无误后,竞买人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三、特别说明:
1、标的物拍卖成交后,执行法院(秦皇岛市海港区人民法院)负责交付。
2、拍卖成交后,买受人须及时到相关部门办理股权变更事宜,变更登记所涉及的相关费用由买受人承担。
3、享有优先购买权人须经执行法院确认后,于
4、对拍卖标的物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拍卖日前三天与省法院司法技术辅助室联系。
5、竞买人须以自己名义将竞买保证金交到法院指定账户,他人为竞买人代交竞买保证金的将视为无效,所交款项退回原账户。
6、本公告同时刊登在《河北青年报》、《秦皇岛晚报》。
联系人:崔程远
联系电话:0311-87015838、18631173583
法院监督电话:0311-66707509、0335-7673023
地址:石家庄市自强路35号庄家金融大厦5楼河北省产权交易中心交易大厅
河北省高级人民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