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滨海县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8月3日上午十时整在盐城市迎宾北路32号4楼(江苏银行盐城文峰支行4楼)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被执行人李如华位于滨海港经济区派出所东边(卫生院西边)座北朝南两层楼房一楼西边一间和北侧厨房的房屋及相应的土地使用权。参考价:8.7万元。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标的物所在地。
三、注意事项:
即日起接受咨询,并办理竞买登记。竞拍保证金为1万元整于2012年8月2日17时前,缴纳至:滨海县人民法院标的款,帐号:501458224972,开户行:滨海中行营业部。报名截止时间:2012年8月2日17时(以竞拍保证金到帐时间为准)。
四、联系方式:13905105152 139218888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