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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山县梅园小区106㎡房产拍卖

发布:常山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10-12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徐峰 关注:

    常山县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10月12日10时至2017年10月13日10时止(延时除外)在常山县人民法院司法拍卖网络平台上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常山县天马街道梅园小区74幢东单元301室房产。建筑结构:混合,房屋产权证:常房权证天马镇字第1-09411号,建筑面积105.51平方米;土地使用证号:常山国用(2004)第1-185号,土地面积:18.6平方米。
    起拍价:44万元,保证金:4万元,增价幅度:5000元(以及其整倍数)。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9月11日起至2017年10月11日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10月11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物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10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将通过网拍系统将在竞买人账户内冻结相应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
    十、拍卖余款请在2017年11月13日前缴纳,可通过银行付款或者网上支付,并在2017年11月13日前(账户本人凭付款凭证、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常山县人民法院(地址:浙江省常山县白马路155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并领取民事裁定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拍卖标的物交付手续。
    1、银行付款方式:银行汇款到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常山县财政局非税收入结算户 ,开户银行:中国建设银行常山县支行,账号:33001687327059020701),付款之前请与承办法官联系。
    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通过网络报名缴纳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70-5013742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法院咨询电话:0570-5023599、5019102
    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
常山县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九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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