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莆田市荔城区红星·美凯龙291㎡房产拍卖

发布: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7-01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7月1日10时至2017年7月2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延时规则详见《竞买人须知》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林武所有的,位于莆田市荔城区拱辰街道东圳路与福厦路交叉西北侧红星·美凯龙全球家居生活MAL(莆田店)的2幢1913、1914、1915、1916、1917室的房地产(不动产权证号分别2016LC20123、2016LC20109、2016LC20121、2016LC20125、2016LC20120)五套,建筑面积共计291.12㎡,其中:1913室63.44㎡,1914室56.92㎡,1915室56.92㎡,1916室56.92㎡,1917室56.92㎡,钢筋混凝土结构,南侧及东侧朝向。
    二、拍卖方式:本次拍卖以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拍卖,竞买人出价未达到保留价不成交。
    起拍价:266.59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保证金:20万元。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6月1日至6月30日的工作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2017年6月28日9时至10时为现场展示看样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特别提醒:竞买人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亦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已确认,责任自负。
    四、本次拍卖,按房屋现状进行,其外观、结构、固定装修及风格质量以房屋移交时的现状为准。房屋的实际面积以过户时登记机关确定为准。拍卖人对房屋外观、质量问题、结构调整、固定装修损坏、房地产面积差异、拍卖后上市过户手续等不作担保,由买受人自行承担相关责任,由此产生的问题也不影响拍卖成交结果及成交价格。
    五、拍卖的房地产已办理不动产权证,并已办理抵押权预告登记,抵押给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莆田分行,本次评估价值中含涉及应份土地使用权的价值,本次拍卖为净值拍卖,不包含过户的税费。拍卖的房地产已出租给第三人福建省亿源融资担保有限公司。买受人除自行办理房地产过户手续外,还需自行办理水、电、煤等户名变更手续,相关费用自理。水、电、物业管理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未明确缴费义务人的费用也由买受人承担。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办理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等后果由买受人负担,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不承担过户涉及的一切费用。涉及违法、违章部分,由买受人自行接受行政主管部门依照有关行政法规的处理。
    六、优先购买权人参加竞买的,应于2017年6月15日12时前向法院提交有效证明,经法院确认后才能以优先购买权人身份参与竞买;逾期不提交的,视为放弃对本标的物享有的优先购买权。
    七、拍卖成交后,买受人应于2017年7月7日17时前将拍卖成交价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额)通过银行转账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工商银行莆田荔城支行,账号:1405010209022030118)。
    八、买受人应在2017年7月14日前凭付款凭证及相关身份材料、委托手续等原件到福建省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地址:福建省莆田市城厢区马巷322号)签署《拍卖成交确认书》,于签订确认书后十五个工作日内领取拍卖成交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款收款收据,办理相关交割手续。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594-2281790
    业务咨询电话:0594-6972309,承办人:刘国宾(执行员)。
莆田市荔城区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六月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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