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龙游法院委托,定于2011年2月18日上午10时在衢州市凯旋门大酒店七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龙游县锦绣龙城9号楼车库9-11号, 证载面积64.46㎡, 起拍价8万元,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方式: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
三、预展时间:自公告之日起即行咨询展示
四、竞买登记:自2011年2月12日起凭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9、10号标的可到龙游分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以实际到账为准,未成交非法院委托标的三个工作日内退还,法院委托标的须交至法院指定账户,未成交经法院审批后退还。
五、注意事项:法院委托拍卖标的,请各申请执行人、被执行人、各担保物权人、抵押权人、各具有优先购买权人或者其他优先权人于拍卖日到场。优先购买权人经通知未到场且未报名参与竞买的,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公司地址:衢州市区新安路2号二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