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鄂尔多斯市洪兴采石厂资产拍卖

发布: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2-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张筱 关注: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将于2017年2月13日10时至2016年2月14日10时止(延时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拍卖被执行人高平所有的位于鄂尔多斯市准格尔旗薛家湾镇永胜壕村的洪兴采石厂所拥有的房屋建筑物、机器设备、车辆、电子设备和采矿权等。
    起拍价:170.49万元(壹佰柒拾万肆仟玖佰元),保证金:10万元(壹拾万元)增价幅度:2000元(贰仟元)。
    二、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7年1月13日起至2017年2月14日10止(节假日休息)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统一定于2017年2月10日10:00--11:00时安排看样。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将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五、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保证。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六、标的物转让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七、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17年2月10日前与本院联系。
    八、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7年2月17日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开户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准格尔煤田矿区支行,开户名称:准格尔旗人民法院,账号0612053029200031330),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举报监督电话:0477-8378521
    本规则其他未尽事宜,请向拍卖人咨询。
    咨询电话:0477-4221716    18647777899
    建议电话咨询或亲自到法院咨询如何交付拍卖余款,请不要通过直接付余款。
准格尔旗人民法院
二〇一七年一月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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