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定于2016年6月7日上午10:30在桂林市漓江路28号中软现代城写字楼9楼,采用现场与网络同步联拍方式按现状公开拍卖以下标的:
桂林宏汾有限责任公司所有的酒类一批,参考价:19.5万元,竞买保证金3万元。
上述标的竞买的保证金请以转账方式汇入指定账户,标的收款单位:桂林市雁山区人民法院,开户行:广西桂林漓江农村合作银行穿山支行,账号:363612010100561090,标的需注明用途:拍卖竞买保证金。
保证金到账截止日期为2016年6月6日16时,竞买人请持保证金收据和有效证件到本公司或广西区内其他拍卖公司办理竞买手续。与本公告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优先购买权人)请届时参与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法院监督电话: 0773- 5828676(雁山区人民法院)
看样时间:2016年5月23日至6月6日止
联系电话:0773—3639118 15295956566
公司地址:桂林市七星区七星路68号6栋2-11-1号
广西桂林千裕拍卖有限公司
2016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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