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号 | 名称 | 挂牌价格(万元) | 区域 | 发布时间 |
NPCJ(J)20141127-A108 | 一批“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转让公告 | 详见下表 | 南平市 | 2015-1-7 |
一、项目编号:NPCJ(J)20141127-A108
二、竞价标的:一批贵州省仁怀市茅台镇天长帝酒厂于2009年10月20日出厂的“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5595瓶转让,其中:A类容量450ml/瓶以上的有4435瓶;B类容量400ml-450ml/瓶之间的有1160瓶。
三、竞价方式及竞价保证金:
(一)标的一:一批“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合计5595瓶转让,其中A类容量450ml/瓶以上的有4435瓶,底价为248元/瓶;B类容量400ml-450ml/瓶之间1160瓶,底价为210元/瓶。整体转让挂牌价为人民币壹佰叁拾肆万叁仟肆佰捌拾元整(¥1343480),竞价保证金为叁拾万元整(¥300000)。整体转让优先于拆分转让。
(二)若整体转让无人报名则转入拆分转让,拆分标的分组打包。
本次转让该批白酒经计量部门测定分成A、B两类:
1.A类容量为大于450ml/瓶, 数量为4435瓶。
标的二: A类拆分打包为15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编号为50瓶“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
A01 A02 A03 A04 A05 A06 A07 A08 A09 A10 A11A12 A13 A14 A15
15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挂牌价:壹万贰仟肆佰元整(¥12400元),竞价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
标的三:A类拆分打包为14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编号为125瓶“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
B01 B02 B03 B04 B05 B06 B07 B08B09 B10 B11 B12 B13 B14
14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挂牌价:叁万壹仟元整(¥31000元),竞价保证金:柒仟元整(¥7000)。
标的四:A类拆分打包为9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编号为215瓶“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
C01 C02 C03 C04 C05 C06 C07 C08 C09
9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挂牌价:伍万叁仟叁佰贰拾元整(¥53320元),竞价保证金:壹万壹仟元(¥11000)。
2.B类容量在400ml-450ml/瓶之间,数量为1160瓶。
标的五: B类拆分打包为3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编号为60瓶“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
D01 D02 D03
3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挂牌价:壹万贰仟陆百元整(¥12600元),竞价保证金:叁仟元整(¥3000)。
标的六:B类拆分打包为7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编号为140瓶“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
E01 E02 E03 E04 E05 E06 E07
7个独立标的编号每个标的挂牌价:贰万玖千肆佰元整(¥29400元),竞价保证金:陆仟元整(¥6000)。
四、竞价标的基本情况及风险提示。该标的物存放于南平市粮食购销公司建溪粮库。本次转让的“古恒”牌500ml(酒精度53%vol)仙香溢(酱香型)白酒经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测,检验结论是:该样品所检项目符合GB/T26760-2011、GB2757-1981标准及明示值要求,并出具“南平市产品质量检验所检验报告”(编号:2014NJSJ1850);经福建省南平市价格认证中心价格鉴定,“古恒”牌仙香溢(酱香型)白酒,产品每瓶价格为人民币248元,对该白酒进行感官检验,鉴定为“优级”,并出具“关于‘古恒’牌仙香溢(酱香型)白酒的价格鉴定结论书”(编号:南价认[2014]7号)。由于白酒存放时间较久以及存放条件的限制,可能存在部分包装密封缺陷的情况,造成质、量变化。经南平市计量所检测,并出具编号:CL-JC 03/14-0193的检测证书,把本次转让白酒分为A、B两类。A类为容量450ml/瓶以上的4435瓶,B类为容量400ml-450ml/瓶之间的1160瓶。若存在以上问题或白酒参数等数据有出入,白酒不予退换,成交价和交易服务费不作调整。
本次转让白酒以实际现状为准。
五、对受让方的主要要求:
(1)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或境外合法存续的企业法人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支付能力。
(3)具有良好的商业信用。
六、意向竞买人报名时应提供的竞价材料:
(1)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加盖公章;自然人无需提供);
(2)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或自然人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3)授权委托书(经意向承租人签章原件)及受托人的身份证复印件(交验原件)[注:如未委托他人无需提供(3)项材料];
(4)竞价保证金的缴款凭证复印件(交验原件)。
有关单位按规定提交以上竞价材料,缴纳竞价保证金并通过审核后,即成为竞买人。
七、竞价保证金:
竞价保证金的汇款人名称应与竞买人名称一致。
竞价保证金账户:
开户名称: | 南平市产权交易中心有限公司 |
开户银行: | 南平农商行四鹤支行 |
开户账号: | 9050210020010000006536 |
八、公告时间:
2014年12月30日至2015年1月27日。 |
九、竞价保证金汇达和报名截止时间:
2015年1月27日17时。 |
十、其他说明:
(1)若竞买成功,竞价保证金将直接用于抵作成交价款;若竞买未成功,竞价保证金在竞价会结束后三个工作日内按原渠道无息退还各竞买方。
(2)若在公告期内未征集到竞买人,公告期限以每五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顺延,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人摘牌止或另行公告。
联系人:严女士、郑先生 联系电话:0599-8860838、8849565 报名地址: 南平市解放路101号紫云商住楼四层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