转让标的名称 | 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100%股权 | 项目编号 | Q314SH1014494 | 挂牌价格 | 208.550000万元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1-11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12-09 | 标的所在地区 | 上海 | 标的所属行业 | 社会服务业 | | |
一、转让方承诺 | 本转让方现委托(智德盛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提出申请,将持有的转让标的公开转让,按本公告内容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产权转让信息并由(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组织实施。本转让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产权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产权权属清晰,我方对该产权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产权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应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产权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市场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违反上述承诺或有违规行为,给交易相关方造成损失的,我方愿意承担法律责任及相应的经济赔偿责任。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 | 注册地(地址) | 上海市黄浦区中山南路935号503室 | 法定代表人 | 杨钧明 | 成立时间 | 1997-05-07 | 注册资本 | 人民币 100.000000万元 | 经济类型 | 非国有企业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有限责任公司 | 经营规模 | 小型 | 组织机构代码 | 13452141-8 | 经营范围 | 门卫、巡逻、守护、随身护卫、安全检查、安全风险评估、区域秩序维护,研制、开发、设计、保养、维护安全技术、防范设备、防火、报警工程和保安装置、技术防范报警服务及其它与公共安全防范有关的服务,安全防范咨询服务。 【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是否含有国有划拨土地 | 否 | |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 | 主要财务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年度审计报告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700.581163万元 | 126.159796万元 | 139.002841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560.104823万元 | 135.502636万元 | 424.602187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531.064050万元 | -29.864324万元 | 52.312764万元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405.861640万元 | 120.262294万元 | 285.599346万元 | | 审计机构 |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财务报表 | 报表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2014-09-30 | 304.567713万元 | -33.421808万元 | 25.840969万元 | 报表类型 | 资产总计 | 负债总计 | 所有者权益 | 月报 | 627.014462万元 | 421.040370万元 | 205.974092万元 | | 资产评估情况 | 评估机构 | 上海达智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 核准(备案)机构 | 中国海员工会长航上海公安分局委员会 | 核准(备案)日期 | 2014-10-21 | 评估基准日 | 2014-04-30 | 基准日审计机构 | 上海新嘉华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 | 律师事务所 | 湖南昌言律师事务所上海分所 | | |
内部审议情况 |
项目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资产总计 |
流动负债 |
负债总计 |
净资产 |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 |
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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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33.150000万元 | 533.1500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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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5.540000万元 | 603.860000万元 | | |
395.310000万元 | 395.310000万元 | | |
395.310000万元 | 395.310000万元 | | |
170.230000万元 | 208.550000万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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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信息披露
其他披露内容 | 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慧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开展合作保安业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书”,并于2004年4月25日注册成立“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一分公司”,合作期限至2016年9月30日止。 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与上海福络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就开展合作保安业务双方签署“合作协议书”,并于2008年11月17日成立“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二分公司”,合作期限至2017年12月31日止。 “合作协议书”约定上海慧加物业管理有限公司及上海福络特企业管理有限公司全权负责分公司人事、财务、管理等部门及人员配备、业务开拓和经营,在经营中自负盈亏、财务独立核算并承担相关经济、法律等一切责任。每年交长航保安公司管理费165000元,一次性交付风险抵押金50000元。中国海员工会长航上海公安分局委员会作为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唯一股东,会同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管理层,根据脱钩改制方案及上述两家分公司实质上挂靠承包经营的情况,在本次产权交易而提交相关中介服务机构的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财务报表中,将一、二分公司的资产、负债及经营相关财务数据剥离。故本次评估范围不包括上述一、二分公司的资产及负债。 上海长航保安服务有限公司现办公场所上海市浦东新区张扬路1269弄4号1101室由长江航运公安局上海分局无偿提供使用。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 | 无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评估报告。 |
其他信息 | 无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意向 | 否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208.550000万元 |
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 聘用要求 | 否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 有无要求 | 否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 有无要求 | 否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充分了解产权标的情况,并由产权交易机构确认受让资格后3个工作日内,按产权转让公告的约定递交交易保证金人民币62万元到产权交易机构指定银行账户,即为意向受让方在《产权受让申请书》中对转让方作出接受交易条件并以不低于挂牌价格受让产权标的承诺的确认,成为产权标的的竞买人。意向受让方逾期未交纳保证金的,视为放弃受让资格。 2.信息发布期满,如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递交保证金的,采用协议方式转让,意向受让方应当以不低于挂牌价格的价格受让产权,并按照产权交易机构的通知要求在规定时限内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报价,报价高于或等于挂牌价格的,则该报价成为受让价格;信息发布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采取网络竞价-多次报价方式确定受让方和受让价格。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受让方后,应按照竞价实施方案的要求签署产权交易合同。 3.竞买人被确定为受让方,且采用协议转让方式的,该交易保证金转为立约保证金,并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采取竞价转让方式的,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受让方的竞价保证金在产权交易合同签署后转为部分交易价款。竞买人未被确定为受让方且不存在违规违约情形的,其交纳的保证金在确定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全额返还。(保证金不计利息) 4.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如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或违约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机构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产权交易机构通知的规定时限内,竞买人未通过产权交易系统进行有效报价的;③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3个工作日内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2)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通过资格确认并交纳交易保证金后单方撤回受让申请的;②在网络竞价中竞买人未提交竞买文件的;③在网络竞价中各竞买人均未有效报价的;④竞买人通过网络竞价方式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按照产权交易有关规则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及未按约定时限支付交易价款的。 (3)违反产权交易保证金的有关规定或其他违规违约情形的。 转让方同时承诺,不得仅因转让方单方面原因撤销挂牌或暂停项目正常推进,否则,转让方将对最终确定的受让方承担赔偿责任。 5.本次产权交易价款采用一次性支付。意向受让方被确定为最终受让方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须与转让方签订《产权交易合同》,并在合同签订之日起的5个工作日内将产权交易价款支付至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 6.意向受让方递交受让申请并且交纳交易保证金,即视为已经详细阅读并完全认可本转让标的所涉及审计报告、资产评估报告、法律文件及该等报告和文件所披露的内容。已经完成对本项目的全部尽职调查,并依据该等内容以其独立判断决定自愿全部接受产权转让公告之内容。以书面方式承诺已充分了解本项目(包括标的公司将来可预料情况)并愿意在此基础上受让本项目。不因受让标的后可能产生的任何经济或民事纠纷而对转让方和交易机构进行追责和索赔。 7.意向受让方须书面承诺同意上海联合产权交易所于出具产权交易凭证后3个工作日内将全部产权交易价款划转至转让方指定账户。 8.自评估基准日至工商变更登记完成日期间,标的企业因经营活动产生的盈利或亏损而导致净资产的增加或减少及相关权益由转让方承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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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让方资格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应为依法设立并有效存续的企业法人、其他经济组织或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须提供证明其意向受让能力的资信证明(不低于挂牌价格208.55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3.由于保安服务行业属于特种行业,意向受让方必须充分了解保安服务行业关于《保安服务管理条例》以及上海市《保安服务许可证》审批条件等相关内容,并符合其相关规定。 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受让主体,不得采用委托、信托、隐名委托等方式申请受让。 5.意向受让方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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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证金设定
是否交纳保证金 | 是 |
交纳金额 | 62.000000万元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 |
交纳方式 | 现金;汇票;网上支付;本票 |
--> 四、转让方简况 转让方基本情况
转让方名称 | 中国海员工会长航上海公安分局委员会 |
注册地(住所) | 上海市中山南路 935号 |
经济类型 | 国有事业单位,国有社团等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社团法人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100%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 |
产权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五、挂牌信息 挂牌公告期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挂牌期满后,
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变更公告内容,重新挂牌 交易方式 挂牌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选择以下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网络竞价-多次报价 发布媒体名称 《上海证券报》
交易机构 | 经办部门 | 北京总部 | 交易机构项目负责人 | 郑向青 | 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216 | 交易机构项目经办人 | 连迪慧 | 联系电话 | 021-62657272 | 传真 | 021-63410333 | |
受托机构 | 受托机构名称 | 智德盛投资顾问(上海)有限公司 | 受托机构电话 | 021-33020078-825 | 受托机构联系人 | 周蓉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