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名称: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 | ||
项目编号: | 1410760076 | 挂牌价格: | 4200万元(人民币) |
首次登载报刊: | 三湘都市报 | 挂牌公告期: | 2014-10-31 |
挂牌起始日期: | 2014-11-03 | 挂牌期满日期: | 2014-11-28 |
标的所在地区: | 标的所属行业: |
项目内容 |
一、转让方承诺 | ||||
我方拟将持有的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1000万股股份公开转让,并按本公告内容由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在其网站及相关媒体上公开发布股份转让信息、组织实施交易。我方依照公开、公平、公正、诚信的原则作如下承诺: 1、本次股份转让是我方真实意愿表示,转让的股份权属清晰,我方对该股份拥有完全的处置权且实施不存在任何限制条件; 2、我方转让股份的相关行为已履行了相应程序,经过有效的内部决策,并获得相关批准; 3、我方所提交的《股份转让公告》及附件材料内容真实、完整、合法、有效,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4、我方在转让过程中,遵守法律法规规定和产权交易的相关规则,按照有关要求履行我方义务。 我方保证遵守以上承诺,如我方发生违规违约行为,而给交易相关方和贵所造成损失的,我方承诺以我方设定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同等金额承担赔偿责任。交易保证金金额不足以弥补上述损失的,利益受损方可以向我方进行追偿。 | ||||
二、标的企业简况 | ||||
标的企业 基本情况 | 标的企业名称 | 长沙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注册地(地址) | 长沙市开福区芙蓉中路一段433号 | |||
法定代表人 | 张智勇 | |||
成立时间 | 1997年8月18日 | |||
股本 | 人民币231027.9892万元(截止2013年12月31日)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非上市股份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18380703-3 | |||
经营范围 | 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办理票据贴现;发行金融债券;代理发行、代理兑付、承销政府债券;买卖政府债券;从事同业拆借;提供担保;代理收付款项及代理保险业务;提供保管箱业务;办理地方财政信用周转使用资金的委托存贷款业务;外汇存款;外汇贷款;外汇汇款;外币兑换;国际结算;结汇、售汇业务;经中国人民银行批准的其他业务。 | |||
公司 股权 结构
| 序号 | 前十位出资人名称 | 持股比例(%) | |
1 | 长沙市财政局 | 20.92% | ||
2 | 湖南省通信产业服务有限公司 | 8.43% | ||
3 | 湖南友谊阿波罗商业股份有限公司 | 7.79% | ||
4 | 湖南新华联国际石油贸易有限公司 | 7.73% | ||
5 | 湖南三力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7.27% | ||
6 | 长沙房产(集团)有限公司 | 6.07% | ||
7 | 长沙通程实业(集团)有限公司 | 5.50% | ||
8 | 湖南新华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 | 4.48% | ||
9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4.04% | ||
10 | 长沙通程控股股份有限公司 | 3.83% | ||
主要 财务 指标 | 以下数据出自审计报告(合并数) 单位:万元 | |||
2012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420,829.70 | 228,062.60 | 194,565.50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16,259,567.10 | 15,506,221.40 | 753,345.70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2013年度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514,690.80 | 284,063.40 | 221,759.70 |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19,336,036.20 | 18,410,846.80 | 925,189.40 | ||
审计机构名称: |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 |||
以下数据出自企业近期财务报表 单位:万元 | ||||
填报日期 | 营业收入 | 营业利润 | 净利润 | |
2014年6月 | 299,004.53 | 159,172.61 | 142,841.76 | |
报表类型 | 总资产 | 总负债 | 所有者权益 | |
月报 | 19,017,712.45 | 17,968,265.40 | 1,049,447.05 | |
标的企业评估核准或 备案情况 | 评估机构 | 湖南里程资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 | ||
评估基准日 | 2013年12月31日 | |||
长沙银行1000万股对应评估值 | 人民币4665.6万元 | |||
转让行为内部决策情况 |
董事会决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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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要 信息 披露
| 其他披露内容 | 股权过户风险提示:本次股权转让完成后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需对投资者资格进行审查。 | ||
重大债权债务事项或会计报表附注中重大或有事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书。 | |||
审计报告和评估报告中的保留意见、重要揭示、特别事项说明中涉及转让产权的提示提醒等内容 | 详见审计报告、评估报告书。 | |||
管理层拟参与受让 | 否 | |||
三、交易条件与受让方资格条件 | ||||
交易条件 | 挂牌价格 | 人民币4200万元(即人民币4.2元/股) | ||
交易价款支付方式 | 一次性付款 | |||
对转让标的企业职工有无继续聘用要求 | 无 | |||
对转让标的企业存续发展方面有无要求 | 无 | |||
产权转让涉及的债权债务处置有无要求 | 无 | |||
受让方资格条件 | 1、受让方应具备以下条件: (1)在湖南省内工商行政管理部门登记注册,具有法人资格的湖南省内非政府融资平台的内资公司(注:政府融资平台公司指由地方政府及其部门和机构等通过财政拨款或注入土地、股权等资产设立,承担政府投资项目融资功能,并拥有独立法人资格的经济实体); (2)具有良好的公司治理结构和有效的组织管理方式; (3)具有良好的社会声誉、诚信记录和纳税记录,能按期足额偿还金融机构的贷款本金和利息; (4)具有较长的发展期和稳定的经营状况; (5)具有较强的经营管理能力和资金实力; (6)财务状况良好,最近3个会计年度连续盈利; (7)2013年年度利润分配后,净资产达到全部资产的30%,可以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但对金融机构投资的累计金额加企业其它投资的累计金额不得超过本企业净资产的50%; (8)入股资金来源真实合法; (9)银监会规定的其他审慎性条件:同一股东入股同质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超过2家,如取得控股权只能投(或保留)一家。 2、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 |||
与转让相关其他条件 | 1、意向受让方在受让资格确认后三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指定账户。若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场内协议转让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直接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若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方式,上述交易保证金转为竞价保证金。成交后,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转为交易价款的一部分;未成功竞买的竞买人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全额无息退还; 2、意向受让方(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应保证以不低于人民币4200万元报价(其他竞买人已报价或有更高报价的,本项保证失效)。否则,竞买人报名交纳的交易保证金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3、如受让方因自身原因退出本次交易或者拒绝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的次日起10个工作日内与转让方签署《产权交易合同》的,则交易保证金人民币1000万元在扣除全部交易服务费后作为向转让方支付的违约金不予退还; 4、受让方在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将交易价款一次性汇入湖南省联合产权交易所结算专户; 5、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标的企业期间产生的盈利、或亏损及风险由受让方按比例承担或享有。 6、自评估基准日起至签订《产权交易合同》之日止,标的企业若在此期间进行股利分配,相关权益归受让方所得。 7、意向受让方须承诺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银行法》、中国人民银行印发的《关于向金融机构投资入股的暂行规定》等法律法规自查,不存在违规违纪、不符合入股商业银行资格的情况。意向受让方应在自行咨询专业人士、相关方和监管部门的基础上自行判断是否符合作为本转让项目受让方的资格,决定是否参与受让标的,并自行承担由此产生的全部后果,包括费用、风险和损失。 | |||
交易保证金设定 | 交纳金额 | 人民币1000万元 | ||
交纳时间 | 意向受让方经资格确认后3个工作日内交纳(交易保证金以到账时间为准,不得由他人代付)。 | |||
四、转让方简况 | ||||
转让方 基本情况 | 转让方名称 | 湖南兴湘投资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 ||
组织机构代码 | 77227392-2 | |||
注册地(住所) | 长沙市五一大道766号 | |||
公司类型(经济性质) |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 | |||
持有产(股)权比例 | 9326.9109万股股份 | |||
拟转让产(股)权比例 | 1000万股股份 | |||
产权转让行为 批准情况 | 国资监管机构 | 湖南省国资委 | ||
所属集团或主管部门 | 湖南省国资委 | |||
批准单位名称 | 湖南省国资委 | |||
五、挂牌信息 | ||||
挂牌公告期 | 自公告之日起20个工作日 | |||
挂牌期满后,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 | 延长信息发布:不变更挂牌条件,按照 5个工作日为一个周期延长,直至征集到意向受让方或转让方书面通知信息发布终结。 | |||
交易方式 | 公告期满,如征集到两个及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则采取网络竞价的交易方式确定受让方。 | |||
发布媒体名称 | 《三湘都市报》 | |||
六、项目联系方式 | ||||
王女士 | 0731-84178669 | |||
唐女士 | 0731-84178680 |
投资意向 | |
姓名: | * |
联系电话: | * |
单位名称: |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