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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发布:南京产权交易中心 拍卖时间:04-28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gjh 关注:

项目名称

无锡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100%股权转让

项目编号

NCQ2014013

转让行为批准情况

1、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西国资集团对所属房地产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及清算关闭的批复》(宁国资委企[2013]248号);
2、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奥体建设三家子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出售的批复》(宁新城国资资字[2013]212号)
3、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13年11月19日);
4、无锡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书(2013年11月19日)。

挂牌日期

挂牌起始日期:       

2014年3月31日

挂牌终止日期:   

2014年4月28日

接受报名时间:挂牌期限内(工作时间内,法定节假日除外)

公告期满如未征集到意向受让方,不延长信息公告期限。

转让方名称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标的企业基本情况

标的企业名称

无锡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类型

有限公司(法人独资)内资

注册号码

320213000199291

注册资本(万元)

800

法定代表人

秦念奇

住所

无锡市新区鸿山街道环镇北路8号

经营范围

许可经营项目:房地产开发经营
一般经营项目:自有房屋租赁;物业管理(凭有效的资质证书经营);建筑工程、基础工程、室内外装饰工程、土石方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建筑材料、装饰材料(不含油漆)销售。

职工人数

0人

所属行业

房地产业

其他

标的企业股权结构

排名前10位的出资人名称、出资比例如下:
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              100%

审计情况

标的企业成立于2013年11月11日,故无上一年审计数据

审计机构

 

审计报告编号

 

资产总计(万元)

 

负债总计(万元)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营业收入(万元)

 

利润总额(万元)

 

净利润(万元)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基准日审计报告数据

审计机构

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

审计报告编号

天衡专字(2013)00779号

审计基准日

2013年11月15日

资产总计(万元)

21,968.55

负债总计(万元)

0.00

所有者权益总计(万元)

21,968.55

营业收入(万元)

0.00

利润总额(万元)

0.00

净利润(万元)

0.00

重要提示(审计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资产评估情况

评估机构

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评估报告书编号

天兴评报字(2013)第833号

评估核准(备案)单位

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评估基准日

2013年11月15日

评估资产总计(万元)

                  22,905.37

评估负债总计(万元)

0.00

评估净资产总计(万元)

                  22,905.37

转让标的对应评估值(万元)

          22,905.37

重要提示(评估报告有无保留意见或者重要提示的说明)

有,详见评估报告。

特别事项说明

涉及国有划拨土地处置方案

涉及的职工安置方案

不涉及职工安置问题

涉及金融债务或其他重要债务处置方案

管理层参与收购情况

有限责任公司其他股东是否放弃优先受让权

放弃

对外资收购有无限制或禁止规定

涉及的上市公司国有股性质变化

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增减额

标的企业自评估基准日到完成工商部门股权变更日期间损益由转让方按照持股比例承担或享有。

其他重要事项

未尽事宜由交易双方在《产权交易合同》中约定。

转让参考价格

价格(万元)

23000

价款支付方式

可一次性付款,也可分期付款

支付期限要求

1、采取一次性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十五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中心付清全部交易价款;
2、采取分期付款方式的,受让方须在《产权交易合同》生效次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30%,两个月内向产权交易中心支付全部交易价款的50%,三个月内付清剩余尾款。

保证金

1、意向受让方须缴纳信誉保证金5000万元;
2、经产权中心审查,符合报名资格条件的意向受让方须在挂牌截止日当日下午5时30分前交至指定账户(以到达账户时间为准,遇法定节假日顺延);逾期将不能取得竞买资格。
3、意向受让方如被确定为受让方,则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转为履约保证金,可抵作交易价款;未被确定为受让方的,其缴纳的信誉保证金本金在确定受让方后五个工作日内退回(需提供单位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财务收据前往产权中心办理)。

受让方应具备的具体条件

1、意向受让方须为具有房地产开发资质的企业法人(须提供相关资质证书);
2、意向受让方应具有良好财务状况和支付能力并具有良好商业信用,没有不良记录;
3、受让方须承诺受让资金来源合法;
4、受让方在报名时需签署转让方提供的《承诺函》(详见附件一);
5、不接受联合体受让。

报名所需材料

1、意向受让方须带单位营业执照、房地产开发资质证书、公司章程、意向受让资产的内部决策文件、资信证明、承诺函、授权办理委托书、经办人身份证的原件及 复印件,填写意向受让报名表(附件二)(以上材料的复印件及意向受让报名表均需加盖公章,身份证复印件须本人签字);
2、请意向受让方带齐相关材料到我中心办理报名手续。

备查文件

1、相关批文、决议: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同意河西国资集团对所属房地产公司进行股权转让及清算关闭的批复》(宁国资委企 [2013]248号)、南京市河西新城区国有资产经营控股(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关于同意奥体建设三家子公司以股权转让方式出售的批复》(宁新城国资资 字[2013]212号)、南京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董事会决议(2013年11月19日)、无锡奥体建设开发有限责任公司股东决定书(2013年 11月19日)
2、审计报告:天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审计报告》(天衡专字(2013)00779号);
3、评估报告: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评估报告》(天兴评报字(2013)第833号);
4、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国有资产评估项目备案表》。

其他说明

1、在规定期限内,有一家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协议转让交易方式,自确定受让方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有两家及两家以上符合条件的意向受让方时,采取拍卖交易方式,按照相关规则签订《产权交易合同》。
2、为保护交易各方合法利益,转让方在此做出特别提示,意向受让方一旦通过资格确认且交纳保证金,即成为竞买人并对以下内容作出承诺:如竞买人存在以下任 何一种情形,将承担缔约过失责任,转让方和产权交易中心可扣除该竞买人的保证金,作为对相关方的补偿,保证金不足以补偿的,相关方可按实际损失继续追诉。 转让方同时承诺,如因转让方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推进或者发生其他违规违约行为时,以对竞买人设定的承诺条件承担同等损害赔偿责任:
(1)只征集到一个符合条件的竞买人:在被确定为受让方后,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产权交易合同》的。
(2)征集到两个及两个以上符合条件的竞买人:①在拍卖中,竞买人做出有效报价后反悔的;②通过拍卖被确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放弃购买的;③通过拍卖被确 定为受让方后,竞买人未在规定时限内签订《成交确认书》和《产权交易合同》的;④未在规定时间内付清全部交易价款和交易服务费的;⑤意向受让方相互串通, 损害国家、集体或他人的合法权益的;⑥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2、收费标准:①协议转让: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2‰缴纳交易服务费。②采取拍卖方式的,交易双方各按成交额的1%缴纳交易服务费。
3、相关银行账户信息:请与产权中心联系人联系。

产权中心联系方式

部门负责人

严女士

联系电话

025-68505986  

项目负责人

李先生

联系地址

南京市建邺区江东中路265号

联系电话

025-68505991 025-68505934 025-68505985

传真

025-86512791

邮编

2100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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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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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林继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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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开元资产评估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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