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3月31日10时至2015年3月31日22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浙J608Y9别克汽车一辆。初次登记日期:2013年3月26日,行车里程:约6727公里,强制保险终止日期:2014年3月26日,检验有效期终止日期:2015 年 3月31日,车辆型号:别克SGM7150ATA,发动机号:130073124,车外廓长/宽/高:4515mm·1725·1445,核载人数:5人,燃料种类:汽油,排放标准:国IV
电瓶缺电,借助外接电瓶后,因不排除电瓶或电动马达受损,导致无法启动发动机,偶尔发动后,各项功能均正常,动力无异响、无异味。(具体以现场看样为准)。
起拍价:5万元,保证金:10000元,增价幅度:1000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一天向天台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或不符合要求的,竞买活动视作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 2015年3月30日16时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本院联系安排看样(执行法官:叶法官;联系电话0576-81309087)。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特别提醒: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车辆瑕疵保证或因标的物存在缺陷等引发的一切责任。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瑕疵情况特别告知:该车出厂排放标准是国IV,是否达到环保标准以及能否在当地办理转入登记手续,请各竞买人务必到当地车辆管理部门了解清楚后再行竞买。
八、标的物原违章记录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处理,相应的罚款、停车费用等一切拖欠的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
九、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等均由买受人承担。
十、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一、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4月8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台县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天台农商银行,账号:20100008567462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二、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格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台州广信旧机动车鉴定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标的物详情咨询:0576-81309087(叶法官)、0576-81309093
法院监督电话:0576-81309017
淘宝技术咨询:400-822-2870
联系地址: 天台县始丰街道和合北路159号
浙江省天台县人民法院
二0一五年三月二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