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鄂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3年3月13日上午10时在我公司拍卖厅以现场公开竞价方式对以下标的物进行公开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鄂AL6F57号小轿车一辆,核定载客为5人,生产厂家为长安福特马自达汽车有限公司,该车辆已行驶里程为77040公里。
参考价为: 4.8万元。竞买保证金1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地点:自公告之日起,在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3年3月12日下午16时(到账时间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账户(收款单位:点击查看;开户行:湖北省鄂州市中国银行鄂州分行大桥支行;帐号:554757535393)。并于2013年3月12日(法定工作日)点击查看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以评估报告为准。如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0711——5909611 王蒙 点击查看 丁闺
地址:湖北省鄂州市文星大道47号2栋2楼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711——3389875
公告刊登于2013年3月5日《长江商报》B2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