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我公司将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2012)拉执字第15号执行裁定的一辆起亚牌轿车依法面向社会公开拍卖。
拍卖标的:车牌号为粤A02B05起亚牌轿车一辆(发动机号:G4ED62027417)
拍卖参考价:53600元
竞买人须交付竞买保证金人民币3万元整(大写叁万元整),方有资格参加竞买。车辆的过户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过户产生的税费由买受人承担。
拍卖成交后,竞买保证金抵作部份价款或违约金;未成交的,在拍卖会结束次日起六个工作日内以转账的方式全额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本拍卖公告内容,对该拍卖标的的优先购买权人,不再另行告知。请具有优先购买资格的组织或个人,在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内前来办理竞买手续并证明其资格,否则视为放弃该项权利。
交付保证金地点: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户名:西藏自治区拉萨市中级人民法院
账号:54001043736053000873
开户行:建设银行拉萨冲吉路支行
交付保证金时间: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13日
预展地点:拍卖标的所在地
预展时间:2012年10月24日起至2012年11月13日
拍卖会时间:2012年11月14日11时
公告网址:www.caa123.org.cn
拍卖会地点:拉萨市仙足岛生态园大酒店江苏厅
电话:0891-6360773 传真:0891-6342218 13989094605 张先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