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南浔区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25日10时在湖州市凤凰路627号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坐落于湖州市南浔区练市镇庄家村厂房[建筑面积3278.58㎡,其中证载面积2671.42㎡,湖房产证湖州市字122000674、122000675号]和工业出让土地[面积2486㎡,湖土国用(2009)字第71-17813号]及机器设备、附属物等一批。起拍价:478万元。(有保留价)
二、标的展示:自公告之日起至2013年6月24日16时止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有意竞买者须持有效证件到本公司办理相关报名登记手续,并缴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
注:对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报名截止日前与委托法院联系。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抵押权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届时应参加拍卖会,如缺席不到场的,不影响该标的的拍卖,将丧失相关权利。对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人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法院提出主张,逾期视为放弃。详
四、联系方式:0572-2106887 2108977 137351388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