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司法机关委托,本公司定于2013年6月24日(星期一)下午3时在本公司拍卖厅举行拍卖会。
一、拍卖标的:
浮梁县鹅湖镇鹅湖村(原鹅湖镇排灌站)的浮国用(2008)第210号土地使用权、房屋、设备整体拍卖。土地面积928.50㎡,用地性质、工业。房屋建筑物3栋,砖木结构,建筑面积415.35㎡。设备一批,为稻谷加工专用设备。起拍价28.6万元,竞买保证金5万元。
二、标的展示:从公告发布之日至2013年6月21日下午16时止展示、报名,标的所在地。联系方式:7072108,报名时一并受理看样,报名资料费100元(不退)。
三、注意事项:
本次拍卖采用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有意竞买者,个人持有效身份证及复印件两份,单位携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法人代表委托书来本公司办理报名手续。保证金、价款、佣金全都汇入指定账户,全称:浮梁县人民法院;开户行:农行浮梁县支行;账号:326101040001318。拍卖会结束后,在七个工作日内,成交者需一次性付清价款和佣金,未成交者在三个工作日如数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本标的优先购买权者按法律规定可办理报名手续,有意参拍者可参阅“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
四、联系方式:0798-707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