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平湖市人民法院委托,本公司定于2012年12月13日上午10:00时在平湖市人民法院四楼会议室举行拍卖会。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原浙江天一厨卫制造股份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平湖市新仓镇秦沙村10组仓东路西侧的房产、土地使用权、机器设备、库存及办公用品等财产。其中有证房产面积约4049.25㎡,无证建筑物面积约5802.35㎡,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约13120㎡。参考价:900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标的展示:2012年12月10日─12月12日展示、报名。
三、注意事项:
凡有意参加竞买者,请携带有效证、照(身份证或营业执照)以及保证金缴款凭证到本公司办理竞拍报名手续。标的保证金请提前交入法院账户(户名:平湖市人民法院执行庭,开户银行:平湖建行营业部,帐号:33001637327053002275)。报名地址:嘉兴市中山东路世纪广场10楼A座。
注:以上标的均设有保留价。本次拍卖的案件当事人、已知的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购买权人,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视作拍卖通知送达,届时请务必准时参加本次拍卖会,无法通知或者经通知不到场的,不影响本次拍卖;优先购买权人可登记参加竞买,如不登记,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四、联系方式:13757305731,0573-82091898 平湖市人民法院监督:850240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