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委托,我公司定于2012年12月20日上午10:00对以下标的依法按现状进行公开整体拍卖,公告如下:
一、本次拍卖标的(以下简称标的):
沈阳市和平区总站路一段12号六处房产及土地使用权,
根据评估报告显示:标的六处房产建筑面积总和约3219㎡,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为2890平方米,
评估价2823.1022万元,竞买保证金800万元。
二、拍卖标的展示时间:见报之日起至拍卖日前。地点:标的所在地现场展示。
拍卖会地点:辽宁省拍卖行拍卖厅(沈河区热闹路33号12F)
三、竞买登记手续办理:竞买人应在2012年12月19日16时前(到帐为准)前将保证金缴至法院指定帐户,并于2012年12月19日16时(法定工作时间)前凭保证金收据及有效证件到拍卖行办理竞买登记手续(签订竞买协议等)方可取得竞买资格,逾期不予办理。
四、特别说明:
1、标的面积最终以国土房管部门确权为准。若有出入,拍卖成交价款以及拍卖佣金不予调整;
2、标的办证、过户及移交时所涉及的相关税、费、土地出让金及标的所涉及的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3、标的的瑕疵竞买人自行了解确认,委托人与拍卖人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
联系电话及联系人:13940172633 丑大为
地址:沈河区热闹路33号
委托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116
市法院监督电话:024-227631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