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院定于2024年10月29日10:00至2024年10月30日10:00(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竞拍前请仔细阅读公告及竞买须知):
一、拍卖标的:桂平市南木镇洛连村国有出让工业用地使用权一宗及地上建筑物。
起拍价:13500000元,保证金:1350000元,增价幅度:67500元。
证件记载:【桂(2023)桂平市不动产权第0004019号】使用权面积为:75827.6㎡,规划用途为:工业用地,权利性质为:出让;使用期限:2020年10月12日起2070年10月11日。建设规划条件:建筑总面积≤21123.10平方米;建筑容积率不高于1.2不低于0.7;建筑限高24米;建筑密度不高于45%不低于30%;绿地率不高于20%,若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现状的权利取得该标的,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周边有大成社区沙湾文化广场、洛莲小学、南木镇大成塘幼儿园等公共设施。
若拍卖成交,买受人自收到本院“成交确认书”之日起30个自然日内,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并把已垫付的税费发票交回到桂平市人民法院,逾期未交回已垫付税费发票的,由买受人承担相应不利后果。
如案件有新的进展,本公告可能对拍卖标的物的现状进行修改请竞买人在出价前再次仔细阅读本公告。(拍卖开始后不再更改公告)
瑕疵:一、该标的上市正常交易需达到该宗地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中第二十一条第一点约定:完成开发投资总额的百分之二十五以上。但不影响本次司法拍卖成交后的过户相关手续;二、地上建有一幢5600平方米钢架结构厂房且未办理相关产权登记。若拍卖成交,买受人按照标的权利现状取得该标的,后续产权登记事项由买受人自行负责;二、该标的无物业,是否有拖欠水电等相关费用不详,所拖欠费用不从拍卖款中扣除(包括后续交割所产生相关费用的均不从拍卖款扣除)由买受人承担;三、有意竞买者请前往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实物现状的确认,即表明已完全了解并接受现状和一切已知及未知的瑕疵,法院不做任何瑕疵担保;四、买受人自收到本院“成交确认书”应第一时间(15个自然日内)主动到有关部门办理完毕过户手续,因个人原因导致逾期未办理成功过户手续产生滞纳金的,由买受人承担,详细变更登记手续请自行前往桂平市不动产登记中心咨询。
二、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三、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保留价等于起拍价;从起拍价开始以递增出价方式竞价,一人参与竞拍,出价不低于起拍价的,拍卖成交。
四、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参与竞买人需要有淘宝账户(未有淘宝账户者可委托他人竞买并填写网拍授权委托书,于开拍前三个工作日送到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网拍小组316室审查,电话0775-3383936。
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条件。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五、拍品展示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拍卖开始前一日止的工作日接受咨询。标的物详情及看样请咨询本院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机构:广西龙建拍卖有限公司。公司地址:桂平市鼎盛中央公园2#-层112号商铺,联系电话:18677539919(李小姐),18178073386(黄小姐)。
特别提示:该公司提供的相关信息由该公司负责并承担责任,一切答复内容不代表法院立场,仅供竞买人参考。该辅助机构提供的拍卖辅助咨询服务为免费服务,如该辅助机构强制将上述免费服务与收费服务捆绑提供,买受人可向本院投诉,投诉电话0775-3383936;投诉地址:桂平市郁江二桥西桥头南侧桂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
六、特别提醒:1、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对拍卖标的物所作的说明和提供的图片等,仅供竞买人参考,不构成对标的物的任何担保。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瑕疵;2、对拍卖标的能否办理过户手续以及办理时间等情况,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因标的物现状及存在瑕疵等原因不能或者延迟办理过户手续及办理二次过户造成的费用增加的后果自负,拍卖人不作过户的任何承诺,拍卖成交后按法律程序交接;3、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法院在审查拍卖合法有效且买受人按拍卖成交确认书规定时间付清全部成交款后,只负责出具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及协助执行通知书,买受人凭拍卖成交确认书、拍卖成交确认裁定书等相关材料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如需其他材料均由买受人自己完善和补充。买受人在拍卖成交后未及时完善相关手续及办理产权变更登记手续的,责任自负;4、竞买人在竞买标的时,须确保符合国家限购政策的有关规定;5、因本次网络司法拍卖本身形成的税费,依照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由相应主体承担;6、拍卖标的的产权变更登记详情以相关职能部门核定为准;7、买受人自行在竞买前充分了解相应的风险和自愿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后果;8、如需强制交付,交付产生的费用(强制开锁、物品搬运等)先由买受人垫付,从拍卖款扣除返还,如与拍卖无关的物品无人认领,买受人提供物品保管场地;9、如标的物因政策、开发商、标的物违建等原因无法办理产权证,按照现状拍卖,请竞买人务必到相关部门确认是否能办理,法院不承担因无法过户产生的任何责任;10、法院处置的房产不包括户籍登记,买受人是否能办理户口登记,请咨询户籍管理部门;11、买受人自领取成交确认书及执行裁定书之日起三十日内,应到税务机关办理完税手续,因买受人原因未及时完税产生滞纳金的,产生的滞纳金由买受人自行承担;12、无钥匙无法提供室内看样,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物现状的确认。
七、对上述标的物有权属异议者,请于本公告张贴(公布)之日起15日内与本院联系。本案当事人无法通知的,自本案公告公示满五日视为已通知。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优先购买权人应在拍卖日五个工作日前至本院办理行使网上拍卖优先购买权的相关手续。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将冻结竞买人网络支付工具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网络竞价结束后10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2024)桂0881执1493号,开户银行:桂平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账号:932412010100059610-125247,注明(2024)桂0881执1493号保证金或尾款】。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拍卖余款既可以在线上通过网络支付工具支付,也可以在线下通过传统支付方式支付。
十、买受人以最高价竞得房产后,应按本公告的期限要求将拍卖成交余款交至本院,逾期不交或者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本院裁定重新拍卖后,原买受人不得参与拍卖。如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本次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及原拍卖中的佣金,由原买受人承担,如保证金数额不足以交纳的,原买受人需要补交,拒不补交的,本院将强制执行。
依照法释(2016)18号《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网络竞价成功确认书》,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竞买须知,竞买须知及标的物详情请登陆淘宝网竞拍界面。
咨询电话:18677539919、18178073386
联系人:李小姐(广西龙建拍卖有限公司)
法院咨询、监督电话:0775-3383936
淘宝网技术咨询:400-822-2870
详细信息可在“人民法院诉讼资产网”上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