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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汉祁家湾上胡村3.2万㎡厂房拍卖

发布: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25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25日10时至2020年8月26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武汉中排粮油有限公司位于武汉市黄陂区祁家湾上胡村8套房产(权证号:武房权证黄字第200902347、200902348、200902349、200902350、200902351、200902352、200902353、200902354)及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证:黄陂国有(2009)第957号]建筑面积合计为:14004.67平方米,土地面积:32339.02平方米。
  评估价:2835.27万元,起拍价:1984.689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10万元(或其整数倍)。
     二、咨询时间:自2020年7月23日起至2020年8月24日17时止(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
     三、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四、拍卖方式:增价拍卖,至少一人报名且出价不低于起拍价,方可成交。
     五、竞买人应当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法律、行政法规和司法解释对买受人资格或者条件有特殊规定的,竞买人应当具备规定的资格或者条件。
  委托他人代为竞买的,应当在竞价程序开始前经人民法院确认。
     六、本标的物现状:详见“拍卖标的物调查情况表”,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拍卖财产以实物现状为准,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竞买人决定参与竞买的,视为对拍卖财产完全了解,并接受拍卖财产一切已知和未知的瑕疵。
     七、特别提醒,竞买人参加竞买前需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详细咨询限购、过户等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凭法院出具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过户办理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一切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等费用均由买受人承担。具体费用请竞买人于拍卖前至相关单位自行查询,与拍卖人无涉。
     拍卖物上如有人使用居住或者存在房屋租赁等合同关系,拍卖成交后,由买受人与相关使用人或者合同关系当事人一方自行协商解决或者自行法律途径处理,委托法院不负责清场交付。但被执行人或案外人无合法事由占用拍卖标的物造成不能交付的,应当依法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八、对上述标的权属有异议者,请于2020年8月24日前与本院联系。
     九、与本标的物有利害关系的当事人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十、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竞拍成功后,买受人在拍卖结束后十个工作日内,将拍卖成交价余款(扣除保证金后的余款)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民航东路支行,账号:622840005703743866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一、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成交价相对较高。竞买人参与竞价,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碰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十二、拍卖成交后买受人悔拍的,交纳的保证金不予退还,依次用于支付拍卖产生的费用损失、弥补重新拍卖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的差价、冲抵本案被执行人的债务以及与拍卖财产相关的被执行人的债务。
    悔拍后重新拍卖的,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
     十三、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法释〔2016〕18号)规定,竞买人成功竞得网拍标的物后,淘宝网拍平台将生成相应《司法拍卖竞价成功确认书》并公示,确认书中载明实际买受人姓名、网拍竞买号等信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本标的情况调查摘录自武汉市弘发房地产评估有限责任公司作出的编号弘发评字(司2020)第005号报告书。
      本次涉案财产拍卖主体为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本次拍卖标的物仅由武汉中利法拍企业服务有限公司提供有偿网络司法拍卖辅助服务,费用由被执行人承担。本院未委托或授权其它中介机构、任何社会组织或个人代理辅助本次司法拍卖。本次拍卖不向竞买人收取任何费用。任何组织单位或者个人以任何名义收取费用均与本院无关。有竞买意向的,请直接与咨询电话联系。
       喻经理:18802711470
       法院监督电话:027-65686335。
        联系地址:湖北省武汉市常青路156号。
湖北省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
                                                                2020年7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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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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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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