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丹阳开发区58042㎡厂房拍卖

发布: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8-13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1次 编辑:郭晋滔 关注:

    江苏省丹阳市人民法院将于2020年8月13日10时至2020年8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现公告如下:
    一 、拍卖标的:丹阳市开发区北二纬路北侧的工业房地产。
    该地类规划用途:工业用地,
    土地使用权类型:出让。
    土地使用权面积:73326.00平方米,有证房建筑面积:58042.45平方米,无证房建筑面积:122.60平方米。
    本次拍卖为现状拍卖、整体拍卖。(详情另见拍品调查表)
    起拍价:6000万元,保证金:600万元,加价幅度:30万元。
    特别说明:1:目前位于丹阳市开发区圣昌西路8号辅助楼总计面积4043.12平方米有承租户使用,租赁期限自2014年9月01日至2034年8月31日止,每年租金为485174.4元,今年未支付,拍卖成交后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
    2:目前位于丹阳市开发区北二纬路9号(车间、仓库、办公室)土地使用权占地面积约6335平方米、建筑总面积约8255平方米(根据原2009年1月6日签订的租赁协议的建筑面积为7335平方米,后补充更改租赁协议的建筑面积为8255平方米)设有租赁,租赁期自2009年1月6日起,租赁期限为二十年,租金每年为990600元,拍卖成交后,租金收益归买受人所有。
    3:现场实测该单位实际用地范围与丹国用(2014)第9880号证书记载的权属界址范围不一致,部分建筑、围墙超出原证书记载的权属界址范围。
    4:建筑现状与丹房权证开发区字第02035101号、02035103号、02035104号、02036011号证书记载的一致。(所有房产调差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今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的发证依据)
综上,该处不动产存在违法用地或用地手续、规划手续、建设手续缺失情况,竞拍人竞得后需消除违法状态或完善相关手续之后方能办理不动产登记,领取不动产权证书。
    5:对于该土地上的无证房产(附件报告中房产面积仅供参考,不作为今后办理不动产登记时的发证依据)不因通过法院拍卖取得而成为合法,能否办理产权证书以及可能存在的其他风险,请竞买人一并咨询当地相关职能部门。
    6:对于不动产的过户事宜,本院不作任何承诺,能否办理过户手续请竞买人在竞买前自行到相关职能部门咨询确认,本院仅向买受人提供成交确认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执行裁定书,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权属变更手续。
    7:本次拍卖标的由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协助测绘,测绘费用22000元由买受人承担。
特别提醒:本次拍卖为带租拍卖,成交之日后买受人应该当继续履行租赁合同,其租赁收益归买受人所有。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有意向竞买者必须自行至丹阳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咨询过户条件,因过户条件不符而导致无法过户的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至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将被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优先购买权人的申报期限:应于2020年8月7日前向本院提交合法有效的证明,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申报。
    四、咨询、展示时间:自即日起至开拍前五日,其中法定节假日、双休日不接受咨询。展示地点为标的物所在地,有意者请提前与本院联系,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联系电话:0511-86703038、400-8284666
    五、拍卖方式:本次拍卖采取增价拍卖方式,拍卖活动结束前,出价最高的竞买人成为买受人。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5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六、免责声明: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竞买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确认,责任自负。
    七、本标的物优先购买权人相关说明:暂无
拍卖人已于拍卖公告发布三日前将司法拍卖的事项告知当事人。
依照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司法拍卖若干问题的规定》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司法拍卖的事项无法通知的,公示满五日视为已经通知。
如本次拍卖流拍,申请执行人或其他执行债权人申请以物抵债的,应在流拍之日起三日内以书面形式向本院提出以物抵债申请,逾期拍卖活动继续进行。
    八、拍卖过程中的税费负担:因办理过户过程中所涉及的买卖双方所需承担的税费和所需补交的相关税费(包括但不限于所得税、营业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过户手续费、印花税、权证费、水利基金费、出让金以及房产及土地交易中规定缴纳的各种费用)由买卖双方依照法律规定各自负担,买受人在办理过户过程中应先行垫付上述应由被执行人负担的税费,凭垫付税费的票据凭证于成交裁定送达之日起三十日内向法院申请从拍卖款中退还,逾期未向法院申请,该款项将不再从成交款项中退还,由买受人自行向被执行人主张。物业费、水、电等欠费由买受人自行承担。
    九、拍卖信息公示:拍卖成交后,载明买受人真实身份信息的拍卖成交确认书将在网络司法拍卖平台公示。
    十、交付及过户手续的办理:拍卖成交买受人付清全部拍卖价款后,法院出具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及拍卖成交确认书,由买受人自行至相关管理部门办理标的物权属变更手续。关于拍品交付,执行法院另行通知。
    十一、保证金及拍卖余款的缴纳:拍卖竞价前司法网拍平台系统将冻结竞买人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应在拍卖成交之日起十五日内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丹阳市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银行丹阳支行营业部,账号:6232636100130295663)。
    买受人逾期未支付拍卖余款,视为悔拍,所缴纳的保证金依法不予退还。法院可以裁定重新拍卖,重新拍卖时,原买受人不得参加竞买,重新拍卖的价款低于原拍卖价款造成的差价、费用损失,由原买    受人承担。法院可以直接从其预交的保证金中扣除,如保证金数额不足的,可以责令原买受人补交,拒不补交的,法院强制执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监督电话:0511-86570111。
    联系地址:丹阳市人民法院执行局6号楼。
    联系电话:0511-86703039

丹阳市人民法院
 二〇二〇年六月二十三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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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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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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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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