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将于2016年6月13日10时至2016年6月14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位于天津市滨海新区大港腾达街与安裕路交口的东北侧安裕路90#房地产。该标的物登记权利人为被执行人万宝(天津)工业有限公司。该标的物基本状况如下:
幢号 | 建筑结构 | 层数 | 所在层 | 设计用途 | 建筑面积 (m2) |
门房 | 混合 | 1 | 1 | 非居住 | 32.09 |
外檐贴墙砖,室内墙面、顶棚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塑钢门窗。玻璃有损坏。 | |||||
二层楼 | 混合 | 2 | 1-2 | 非居住 | 566.15 |
外檐刷涂料,室内墙面、顶棚刷涂料,地面铺瓷砖,塑钢窗,木门。玻璃严重破损。 | |||||
厂房1 | 混合 | 1 | 1 | 非居住 | 129.04 |
外檐刷涂料,室内墙面、顶棚刷涂料,水泥地面,塑钢窗(玻璃保存较完整),木门。 | |||||
厂房2 | 混合 | 1 | 1 | 非居住 | 84.76 |
外檐刷涂料,室内墙面、顶棚刷涂料(碱蚀严重),地面铺瓷砖,塑钢窗门。 | |||||
厂房3 | 钢 | 1 | 1 | 非居住 | 994.61 |
外檐彩钢板,室内墙面、顶棚为彩钢板,水泥地面,塑钢窗,铁门。玻璃有损坏。 |
该标的物房产证号109031306627,证载建筑面积为1806.65平方米,产别为其他房产,设计用途为非居住。国有土地使用权面积6666.7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用途为工业用地,使用期限终止日期2056年8月21日。评估价为6089352元。该标的目前处于空置状态中,竞买人需自行腾房。
起拍价:4871481元;保证金:25万元;增价幅度:1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特别提醒,竞买人需详细咨询房地产所在地过户的相关政策,过户风险自行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买受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果买受人本人因客观原因无法来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或者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买受人应向法院提交经公证的委托书,并由代理人携带经公证的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身份证明原件,到法院签订成交确认书、领取标的的法律文书。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6年5月26日起至2016年6月12日(工作时间)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6年6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开户银行:中国农业银行天津长青支行,账号:02180301040000907),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22—28024042,9:00-11:00,14:00-16:30
监督电话:022—28024041
联系地址:天津市河西区新围堤道6号
天津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
二○一六年五月二十五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