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委托,经台州市工商局备案第 号,定于2011年4月28日上午10时在耀达大厦七楼拍卖厅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原浙江凌云摩托车有限公司所有的坐落于台州市黄岩区南城街道方山下村樊川岗头104国道东侧印山路598号的房地产,证载土地使用权面积为12210平方米(出让工业用地),房产发证建筑面积为5710.56平方米,现状已改造,未发证的建筑面积约12824.18平方米,按现状整体拍卖,起拍价2500万元,保证金300万元,设有保留价(参加竞买人仅限于企业法人)。
二、拍卖方式:采用增价拍卖方式,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
三、报名时间:截止至4月27日下午4时。
四、展示时间:与报名时间同步。
五、竞买登记:有意者请带有效证件于公告之日起至 4月27日下午4时止到椒江区市府大道289号七楼台州市拍卖有限公司办理竞买手续(可传真报名)。保证金存入台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帐号:900101040002286,开户行:台州市农行开发区支行,未成交者拍卖结束后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六、注意事项:与标的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视为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88538505 88538867 88538857(传真)
监督电话:88517590(工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