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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清县振兴西路33328㎡厂房及土地三拍

发布: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拍卖时间:04-20 拍卖形式:网络拍卖 拍卖次数:第3次 编辑:邹佳嫔 关注: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4月20日10时至2015年4月21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被执行人德清丽源数码新材料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德清县禹越镇振兴西路699号的土地使用权(使用权证号:德清国用2014第02301719号,使用权面积为:33328.77平方米,性质:国有工业出让用地)及其上的厂房(证载建筑面积:22804.9平方米,房产证号:德清房权证禹越镇字第14097151-14097156号)、附属设施:(变电设施、低压电器、洒水车、道路、绿化、办公用品等)[详见湖天评报字(2014)第094-1号评估报告书,具体以现场查看为准]

起拍价:3400万元,保证金:340万元,增价幅度为20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德清县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德清县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5年4月3日起至2015年4月19日止接受咨询(工作时间),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与拍卖,不参加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5月21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德清县人民法院网络司法拍卖专户,开户银行:中国工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营业部,账号:1205280029001397134),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2-8076220,监督电话:0572-8076273。

联系地址: 德清县人民法院(武康镇舞阳街)       

浙江省德清县人民法院

2015年4月3日

 

贷款须知

1、竞买人在拍得标的物后,可以向己与法院签订协议的银行申请贷款支付部分成交价款,并应遵守本《贷款须知》。《贷款须知》与《拍卖须知》和《竞买公告》约定不同的,以《贷款须知》为准。
    2、竞买人报名参加拍卖后,可以在拍卖成交前自行与相关银行协商,完成贷款授信。贷款人的资格、贷款合同的条款设计、贷款对象、房产价值、授信金额、贷款期限、还款方式、担保方式等贷款业务风险点的尽责调查、贷款发放审查以及贷后管理等事项,均由双方自行协商,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3、可以办理贷款的房产类型为德清县范围内的两证齐全、权属清晰的住房、工业产房、商业用房(含写字楼、商铺等)。竞买人与银行在协商贷款前,应当自行了解拍卖标的物能否申请贷款,并自行承担相应风险。
    4、准备参与德清法院司法网拍的竞买人,根据相关法律规定,交付拍卖标的的不低于起拍价10%的保证金,拍卖成交后应依照与银行贷款合同约定向法院支付首付金额。法院在收取买受人符合银行《贷款工作联系单》的首付金额后,将确认竞买人竞拍成交事实。
    5、首付款到位后,法院出具《成交确认书》,载明买受人身份信息、拍卖标的信息、首付款到位情况以及剩余款项收款账户及交付期限等。《拍卖成交确认书》原本送交银行。

6、拍卖标的物产权登记的委托:买受将拍卖物相关法律文书收执、房产及土地过户、相关税费缴纳及贷款抵押登记事宜委托银行代为办理。

7、因竞买人未及时提交贷款申请、支付首付款、银行办理相关借款、担保手续等致使银行无法依约完成审查或者发放贷款的,竞买人均应按照《竞买公告》确定的交款期限全额支付拍卖价款,否则应承担未能按时完成款项缴纳的法律后果。

8、贷款发放时间:银行收到《成交确认书》、借款人首付款《收款收据》原本后,对于符合贷款条件的买受人,须在文书载明的期限内发放贷款,并将款项支付至法院指定账户,并注明款项用途。

9、法院在收取全部拍卖款项后,于7个工作日内出具产权过户相关的《执行裁定书》、《协助执行通知书》、《收款收据》等文书,并将上述法律文书原件交予银行,由银行根据委托权限,尽快办理产权过户和抵押登记。

10、贷款支持银行:

(1)浙江德清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咨询电话:13967267291(李经理)、13515725799(卢经理),联系地址: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119号。

(2)、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德清支行,咨询电话:0572-8063190、0572-8063733(梅经理)、0572-8832760(缪经理),联系地址:德清县武康镇永安街38号。

具体贷款细节请在拍卖前与银行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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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位置

拍卖结果:

标的介绍:

  • 建筑面积:㎡
  • 有证面积:㎡
  • 无证面积:㎡
  • 宗地面积:㎡
  • 使用面积:㎡
  • 土地面积:㎡

土地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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杜刚

职称:经济师中级职称

单位:上海八达国瑞房地产土地

朱荣高

职称:评估师

单位:徐州中天土地房地产评估

房产、土地交易客服电话:

0519-881285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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