拍卖人依法接受委托,定于2010年12月28日上午10时在湖州环城西路322号金航大厦9楼拍卖厅举行拍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湖州超越食品厂所有的坐落于湖州市南浔区菱湖镇竹墩村工业园区内工业出让用地使用权(证载面积为6548.2平方米)及该土地上房产(证载面积1254.74平方米,含室内装修及设施),整体拍卖,起拍价190万元,有保留价。
注:该标的委托方为人民法院,申请执行人湖州吴兴农村合作银行城西支行、被执行人潘慧卉、陈志杰、湖州超越食品厂享有竞买权。
二、展示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12月27日16时止。
三、竞买登记:凡参加竞拍者,请带有效证件,并交纳标的起拍价10%的竞买保证金,方可领牌竞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