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嘉善县人民法院将于2015年2月9日10时至2015年2月10日10时止(延时的除外)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嘉善县天凝镇天阳南路17号(凝南村)的土地使用权、建筑物及机器设备等资产。有权证建筑物面积为6587.55平方米(其中办公楼建筑物面积为1441.3平方米,共3层;车间建筑物面积为5146.25平方米,共3层), 登记时间2011年1月25日,规划用途:工业,房屋产权证号:房权证善字第S0064334号、S0032611。
无权证建筑物主要为门卫室约38.94平方米、活动钢房约64.80平方米。
土地使用权面积20359.40平方米,使用权类型出让,地类(用途)工业用地,终止日期2060年9月18日,土地使用权证号:善国用(2010)第01005835号。
机器、办公设备主要为:双阶混炼挤出机组、双螺杆挤出机组、螺杆空压机、开放式炼塑机、储油罐、空调、沙发、办公桌等,能否使用不详,详见资产评估报告明细表。对于机器设备等是否完整,是否可继续使用,请有意者现场亲自查看。如评估报告所列资产明细与现场实物有差异的,以现场实物现状为准,
特别说明:该地块下埋设有军用光缆,有意向的竞买人请自行实地勘察并咨询当地政府。如申办企业的,须符合当地政府对相关产业的政策要求。
起拍价:1100万元,保证金:2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凡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均可参加竞买。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委托法院办妥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委托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公告之日起至2015年2月6日16时止接受咨询(节假日除外),有意看样者请于2015年2月6日13时30分至本院5号楼执行局接待大厅,由法院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本院不承担本标的瑕疵担保责任。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5年3月10日16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嘉善县人民法院,开户银行:嘉善县农行魏塘分理处,账号:19331101040000586),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十、司法拍卖因标的物本身价值,其起拍价、保证金、竞拍成交价相对较高的,竞买人参与竞拍,支付保证金及余款可能会遇到当天限额无法支付的情况,请竞买人根据自身情况选择网上充值银行。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
咨询电话:0573-84222263,0573-89103527。监督电话:0573-84222824。
联系地址:嘉善县罗星街道晋阳西路30号。
嘉善县人民法院
二○一五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