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将于2014年9月16日10时至2014年9月17日10时止进行公开拍卖活动,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位于宁波**照明电器有限公司所有位于奉化市汇盛路128号部分房产及土地使用权。共一幢有产权建筑物,房产证号为奉化市字第01-102665号,钢混结构,共四层,建筑面积8165.05平米,规划用途为工业。土地证号奉国用(2008)第02403号,地号83-001-355 -0075-1,使用权面积4308平米,土地用途为工业一级用地,土地使用权类型为出让,土地使用权终止日期为2055年8月11日。
另有无证建筑面积约1907.36平米(最终结构以相关测绘部门确认为准)。
注:1.该拍卖标的与相邻宗地处于同一厂区,借用南侧厂区大门进出,目前无法另辟独立进出口,独立性极差。
2.对拍卖标的中的无证建筑,买受人必须无条件接受有关部门处理,费用自理。
3.由于该拍卖标的与相邻宗地处于同一厂区,地块四至以及部分设施区分不易,建议竞买人在竞拍前务必参加由法院组织的统一看样。
起拍价:632万元,保证金:100万元,增价幅度:2万元。
二、竞买人条件:限具有工业用地资格的企业竞买(竞买企业在淘宝网上实名注册)。买受人应当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及工业区产业政策规定的受让条件,否则由此造成的损失由买受人承担。
如参与竞买人未开设淘宝账户,可委托代理人(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进行,但须在竞买开始前向奉化市人民法院办理委托手续;竞买成功后,竞买人(法定代表人、其他组织的负责人)须与委托代理人一同到奉化市人民法院办理交接手续。如委托手续不全,竞买活动认定为委托代理人的个人行为。
因不符合条件参加竞买的,由竞买人自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三、咨询、展示看样的时间与方式:自2014年8月27日起至2014年9月12日止(周末、节假日除外)接受咨询,有意者请与委托法院联系统一安排看样。
四、本次拍卖活动设置延时出价功能,在拍卖活动结束前,每最后2分钟如果有竞买人出价,就自动延迟5分钟。
五、拍卖方式:设有保留价的增价拍卖方式,不到保留价不成交。
六、标的物以实物现状为准,法院不承担拍卖标的瑕疵保证。特别提醒,有意者请亲自实地看样,未看样的竞买人视为对本标的实物现状的确认,责任自负。
七、标的物过户登记手续由买受人自行办理,所涉及的一切税、费及其可能存在的物业费、水、电等欠费均由买受人承担。
八、与本标的物有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质押权人)、优先购买权人等]均可参加竞拍,不参加竞拍的请关注本次拍卖活动的整个过程。
九、拍卖竞价前淘宝系统将冻结竞买人支付宝账户内的资金作为应缴的保证金,拍卖结束后未能竞得者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本标的物竞得者原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转入法院指定账户,拍卖余款在2014年10月9日15时前缴入法院指定账户(户名:奉化市人民法院执行款专户,开户银行:奉化农商银行营业部,账号:201000070999192),拍卖未成交的,竞买人冻结的保证金自动解冻,冻结期间不计利息。
竞买人在拍卖竞价前请务必再仔细阅读本院发布的拍卖须知(标的物情况介绍摘录自宁波市中冠房地产估价有限公司出具的评估报告)。
咨询电话:0574-88903161,监督电话:0574-88952212。
联系地址:奉化市大成东路567号
浙江省奉化市人民法院
2014年8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