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海宁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4年8月21日下午3时,在海宁市龙祥大酒店会议室举行拍卖、变卖会,现公告如下:
一、拍卖和变卖标的:
拍卖标的:浙江浩远化纤有限公司所有的位于海宁市丁桥镇联保路5号的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9922㎡)及该地上有证建筑物(建筑面积:7721.2㎡)和无证建筑物及彩钢棚(建筑面积:约3705.11㎡);位于海宁市丁桥镇钱江工业功能区戚姬港东侧、浩远化纤南侧的国有工业出让土地使用权(面积:4334㎡)及该地上无证建筑物(建筑面积:约8092.82㎡);附属设施等财产(可提供参考单、包括无润滑空压机、500KW柴油发电机、电梯、办公用品等)。
变卖标的:存放于加弹东车间的四台加弹机。
变卖财产与拍卖财产一并处置,整体起拍参考价1712.5万元。【保证金300万元】
二、先密封递价再现场竞价的增价拍卖方式。
三、预展、报名时间:2014年8月18日至8月20日止(看样预约)
四、报名地点:海宁市龙祥大酒店或拍卖公司
五、有意参拍者须将保证金(不计息)提前汇入指定账户(户名:海宁市人民法院;开户行:华夏银行海宁支行;账号:4250200001819900001026),携带有效证件(个人凭身份证;法人须同时携带营业执照复印件、法人身份证明复印件、授权委托书及加盖公章)和银行交款凭证或法院出具的保证金收据(银行本票须到法院开具收据)到报名地点办理报名手续。并在拍卖、变卖前提交高于起拍参考价的密封报价单,详情见《拍卖、变卖注意事项》。
六、①标的设有保留价。②与本拍卖、变卖标的相关人员(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优先购买权人或其他优先权人)届时应参加拍卖、变卖会,如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③对上述拍卖、变卖标的享有优先购买权的,应在拍卖报名截止日前向委托法院主张优先购买权,由该院审查是否存在优先购买权,逾期不主张的则视为放弃优先购买权。
七、垂询电话:0573-84031681 13356059990 15967335833(嘉诚)
0573-88110088(嘉丰)
法院监督电话:0573-87017016
嘉兴市嘉诚拍卖有限公司
嘉兴市嘉丰拍卖有限公司
2014年8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