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及社会委托,定于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14:00时在福州路108号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青浦区华新镇新凤中路333号E区18幢101室(建面53.42㎡)、102室(建面40.77㎡)、103室(建面40.77㎡)、104室(建面52.11㎡)、105室(建面52.11㎡)、106室(建面40.77㎡)、107室(建面40.77㎡)、108室(建面53.42㎡)、201室(建面96.75㎡)、202室(建面95.43㎡)、203室(建面95.43㎡)、204室(建面96.75㎡),店铺;301室(建面96.75㎡)、302室(建面95.43㎡)、303室(建面95.43㎡)、304室(建面96.75㎡),办公楼,以上房产合计建面1142.86㎡,合并拍卖,保证金6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0年12月9日下午14:00
三、拍卖地点:福州路108号三楼拍卖大厅
四、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房产标的看房时间不同,请事先到本公司咨询台开具看样单,凭看样单看样。
五、咨询电话:63392222转104、188分机
六、竞买须知:
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文件和身份证明。竞买人可现场出价竞拍外,也可进行网上同步竞拍。现场竞买人和网上竞买人须于2010年12月8日下午16:00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规定的时间前到帐。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成交一项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