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法院及社会委托,定于2010年12月9日(星期四)14:00时在福州路108号本公司拍卖厅举行公开拍卖。
一、拍卖标的:
长宁区延安西路1030弄12号103室(建面132.74㎡)、104室(建面63.64㎡),办公楼,合并拍卖,保证金40万元。
二、拍卖时间:2010年12月9日下午14:00
三、拍卖地点:福州路108号三楼拍卖大厅
四、咨询时间:公告之日起接受咨询(双休日除外)。房产标的看房时间不同,请事先到本公司咨询台开具看样单,凭看样单看样。
五、咨询电话:63392222转104、188分机
六、竞买须知:
竞买人须为与竞买标的相适应资质的企事业单位或个人,提交相关文件和身份证明。竞买人可现场出价竞拍外,也可进行网上同步竞拍。现场竞买人和网上竞买人须于2010年12月8日下午16:00前办理竞买登记手续,并交付拍卖保证金,以票据支付的保证金须于规定的时间前到帐。一份保证金只能竞拍成交一项标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