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温岭市人民法院委托,定于2010年11月11日上午9点30分在温岭“汇其乐大厦”会议室公开拍卖下列资产,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拍卖标的: 陈美根、吴菊清所有的坐落在温岭市太平街道万寿路北侧凤翔楼两间六层楼、两间地下室及附属动产,房屋证载面积568.24㎡+地下室14.88㎡,土地证载面积73.6㎡(商住出让用地)。起拍价588.4万元,保证金100万元。
二、拍卖方式:增价拍卖,最高应价达到或超过保留价拍卖成交。
三、竞买登记:报名者保证金存入户名:温岭市人民法院 开户行:温岭农行城东支行 账号:9271 0104 0000 578,然后将法院收款凭证及有效证件传真至88836599或到椒江区江城南路78号区工商分局602室办理报名手续。未中拍者到法院退还保证金(不计息)。
四、展示、报名时间:即日起至2010年11月10日16时止(节假日除外)
五、注意事项:与标的物相关权利人(案件当事人、担保物权人、承租人、优先购买权人等),请届时参加拍卖会,缺席将丧失相关权利。
联系电话:88836599 88836598
法院电话:86128905
工商监管:8610505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