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于2012年12月7日15:30时在厦门市后埭溪路28号19H单元拍卖以下标的:
受厦门市集美区人民法院委托拍卖:厦门市湖里区兴隆路11号【信达大厦】之二1307室,建筑面积:72.02㎡,起拍价:70万元,保证金:8万元;
看样时间为12月3日至4日,缴交保证金及报名竞买登记时间截至2012年12月6日17:00时。缴交保证金账户:建行厦门市滨东支行 账号:3510 1510 0010 5250 2167 开户名:福建省嘉泉拍卖有限公司 优先购买权人未参加竞买视为弃权。本拍卖公告信息可登录福建法院网拍卖信息公告专栏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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