滕群

日志

 
 

刑诉一、二审、自诉、简易程序、再审期限   

2013-09-26 16:30:22

1、刑诉一审,2个月至迟3个月,可能判死刑、附带民事的案件,交通不便、流串、集团、面广的六类案件,经上级法院批准可延长3月,特殊情况再延长,报最高法批准。
2、自诉,被告被羁押的(2+1+3+x),未羁押的6个月内宣判。
3、二审,2个月内,六种情况,省级法院批准可延长2月,特殊情况最高法批准。
4、再审3个月,延长的不得超过6个月。
5、简易程序,20天,有期徒刑超过3年的,延长至一个半月。

评论

滕群
  取消
获取验证码 换一张
 
 
 
 
 
 
 
 
 
 
 

众拍网公司版权所有 ©2013-2020